(一)某鄉辦煤礦。設計年產量3萬噸,實際年產量6萬噸。立井開拓,中央邊界式通風。
該礦礦長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三違現象嚴重。沒有班前會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業任務和人員安排沒有統一布置和記錄。
該礦井下物料及滅火器材存放混亂;一貫使用煤面和煤塊封堵炮孔;用電纜明接頭放炮的現象時有發生。
該礦煤塵具有爆炸性。井下沒有防塵灑水設施,也沒有按照《鄉鎮煤礦安全規程》采取防塵措施,造成井下煤塵積存。×年×月×日,早8時30分停電后,使用柴油發電機向井下送電。由于電力不足,北翼工作面及南翼工作面輪流生產。14時班共下井72人。南翼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15時30分左右開水泵,停南翼電,當時主扇風機和局扇都沒有開啟。17時30分全礦來電,主扇和局扇仍沒有開啟。瓦斯檢測員空班漏檢。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時,工作面口2米處掛在背板上的11個電雷管拖地引腳線被拖動的電纜明接頭引爆,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共死亡26人,傷10人,直接經濟損失38萬元(時值)。
(二)×年夏末秋初,某電化廠液氯工段發生液氯鋼瓶爆炸。使該工段414m2廠房全部摧毀,相鄰的冷凍廠廠房部分倒塌,兩個廠房內設備、管線全部損毀。并造成附近辦公樓及廠區周圍280余間民房不同程度損壞。液氯工段當班的8名工人當場死亡。更為嚴重的是爆炸后氯氣擴散7公里2,由于電化廠設在市區,與周圍居民區距離較近,事故共導致千余人氯氣中毒,數十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63萬元(時值)。
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鋼瓶是由用戶送到電化廠來充裝液氯的。由于該用戶在生產設備與液氯鋼瓶連接管路上沒有安裝逆止閥、緩沖罐或其它防倒罐裝置,致使氯化石蠟倒灌入液氯鋼瓶中,這屬于違章行為。而且在送來此鋼瓶時也未向充裝單位聲明情況,留下重大事故隱患。
負責充裝鋼瓶的電化廠液氯工段工人違章操作,在充裝液氯前沒有按照操作規程對欲充裝的鋼瓶進行檢查和清理,就進行液氯充裝。充裝時,鋼瓶內的氯化石蠟和液氯發生化學反應,溫度、壓力升高,致使鋼瓶發生爆炸,并導致周圍相繼鋼瓶爆炸,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
經調查:雙方工人均未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當地政府和化工廠均沒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措施。
1、 試根據上述材料,分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2、 根據《安全生產法》,試提出處理建議;
3、 試提出防范措施。
(三)×年×月×日,某港商獨資工藝玩具廠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死亡84人,傷45人,直接經濟損失達260余萬元(時價)。
該廠廠房是一棟三層鋼筋混凝土建筑。一樓為裁床車間,內用木板和鐵柵欄分隔出一個庫房。庫房內總電閘的保險絲用兩根銅絲代替,穿出庫房頂部并搭在鐵柵欄上的電線沒有用套管絕緣,下面堆放了2米高的布料和海綿等易燃物。二樓是手縫和包裝車間及辦公室,一間廁所改作廚房,內放有兩瓶液化氣。三樓是車衣車間。
該廠實施封閉式管理。廠房內唯一的上下樓梯平臺上還堆放雜物;樓下4個門,2個被封死,1個用鐵柵欄與廠房隔開,只有1個供職工上下班進出,還要通過一條0.8米寬的通道打卡;全部窗戶外都安裝了鐵欄桿加鐵絲網。
起火原因是庫房內電線短路時產生的高溫熔珠引燃堆在下面的易燃物所致。起火初期火勢不大,有工人試圖擰開消火栓和用滅火器滅火,但因不會操作未果。在一樓東南角敞開式貨物提升機的煙囪效應作用下,火勢迅速蔓延至二、三樓。一樓工人全部逃出。正在二樓辦公的廠長不組織工人疏散,自顧逃命。二、三樓約300多名工人,在無人指揮情況下慌亂逃生。由于要下樓梯、拐彎、再經打卡通道才能逃出廠房。路窄人多,濃煙烈火,致使人員中毒窒息,造成重大傷亡。
經調查確認以下事實:
1、該廠雇傭無證電工,長期超負荷用電,電線、電器安裝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要求;
(四)某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防爆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請問:該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齊全?如不全,請補充?
(五)1999年1月4日,重慶綦江縣虹橋發生特大塌坍事故,導致40人死亡,14人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1萬元。事故相關責任人受到法律處理,即:纂江縣縣長、縣委書記張開科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縣委副書記林世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相關責任人都受到了相應的行政處分。
請問:我國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處罰的法規有哪些?安全事故刑事責任處罰的的法律是什么?刑事處罰的最高力度是多少?
(六).某化學品經營企業從化工廠購進一批(10噸)氫氧化鈉(固堿),存放在一座年久失修的庫房中。一天晚上,大雨傾盆而下,庫房進水,氫氧化鈉泡在水中,部分泡在水中的氫氧化鈉開始深入水中并順水流入地溝。倉庫保管員發現后,及時報告了單位主管領導。
請問:如果你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當檢查到這一現場,你要重點檢查什么?
參考答案
(一)
1、直接原因:
⑴由于主扇和局扇風機均未開啟,瓦斯檢測員空班漏檢,造成瓦斯局部積聚;
⑵該礦煤塵具有爆炸性,又未采取防塵措施,造成井下煤塵積存;
⑶井下管理混亂,以致在電雷管存放不當的情況下,電纜明接頭碰到電雷管引腳線,引起雷管爆炸(即點火源),導致此次事故。
間接原因:
⑴該礦礦長無證上崗,應屬非法煤礦;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如煤塵具有爆炸性但沒有采取防塵措施等)還在生產;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
⑵該礦安全管理不足,表現在許多方面,如:
①安全管理制度沒有或不健全,如沒有班前會和交接班制度等;
②三違現象嚴重,如時常違章放炮沒有得到糾正等;
(二)
1、直接原因
⑴用戶方違章在液氯鋼瓶內混入氯化石蠟,且未向充裝方說明此情況,形成事故隱患;
⑵充裝方工人違章操作,在充裝前未按規定檢查和清理,就進行充裝作業。
間接原因
⑴用戶方的生產設施存在缺陷(缺少必要的防倒灌設施);
⑵壓力容器灌裝工屬于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用戶方和充裝方的工人都屬違章操作,也未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說明雙方單位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訓不足;
⑶無論何種原因,化工廠建在居民區都是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要求的。政府和廠方也沒有應急救援預案或措施。
2、
⑴化工廠為化學危險品生產單位。根據《安全生產法》第80、82、85條,追究該廠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追究該廠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3、
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化工廠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有效監督檢查;
⑵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化工廠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及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它必要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教育、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
⑶雙方單位應當對有缺陷的生產設施進行整改,消除這一事故隱患;
⑷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加強主要負責人、 特種作業人員及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
1、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
直接原因是庫房電線短路引燃易燃物而蔓延成災。一樓裁床車間內設置庫房,用可燃物(木板)隔開;加之廠房平時沒有安全防火教育培訓,工人 自救能力差,是火災迅速蔓延擴大的主要原因。該廠違反消防安全一系列規定(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使得發生火災時,工人無法迅速撤離,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得主要原因。
(四)答案提要:缺少以下制度:動火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答案提要:1)行政責任處罰的法規主要有《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2)刑事責任處罰的法律主要是《刑法》。3)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處罰最高力度一般是3~7年。
(六)答案提要:1)是否制定了這種危及情況下的應急預案;2)倉庫保管員報告后,主管領導是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救;3)在應急搶救的同時,是否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主管上級、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管理部門、公安、環境保護、質檢等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