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四項指標全面下降,這表明過去的一年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相對平穩,大部分地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上升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公安部交管部門負責人介紹,2004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567753起,比上年下降14.9%;造成99217人死亡,比上年下降4.9%;451810人受傷,比上年下降8.6%;直接財產損失27.7億元,比上年下降17.6%。
交管部門負責人說,2004年萬車死亡率從10.8下降到9.2,首次進入個位數,達到歷史上的最低點。在機動車保有量、客運量、旅客周轉量均上升10%以上、貨運量上升5.6%的情況下,實現了繼2003年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再次減少5000余人。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其中,山東、廣東、河南、四川、浙江、江蘇、遼寧、湖北、河北、貴州、天津和重慶12省(市)死亡人數減少超過100人。
交管部門負責人解釋說,按照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口徑統計,“意外”事故,鄉村道路、單位道路、小區道路等路外事故被納入統計,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有三項指標下降,一項指標也就是死亡人數有所上升。
記者還了解到,因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及其他人員過錯導致交通事故占整個交通事故比例甚小,造成交通事故35114起、8920人死亡、29518人受傷,分別占總數的6.8%、8.3%、6.1%。
(新華社)
下一篇:2004年各地安全生產指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