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進行電工安裝與維修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不得玩忽失職。
(2)進行電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停、送電操作規定,確實做好突然送電的各項安全措施,不準進行約時送電。
(3)在鄰近帶電部分進行電工操作時,一定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
(4)嚴禁采用一線一地、兩線一地、三線一地(指大地)安裝用電設備和器具。
(5)在一個插座或燈座上不可引接功率過大的用電器具。
(6)不可用潮濕的手去觸及開關、插座和燈座等用電裝置,更不可用濕抹
布去揩抹電氣裝置和用電器具。
(7)操作工具的絕緣手柄,絕緣鞋和手套的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作定期檢查。登高工具必須牢固可靠,也應作定期檢查。
(8)在潮濕環境中使用移動電器時,一定要采用36V安全低壓電源。在金屬容器內(如鍋爐、蒸發器或管道等)使用移動電器時,必須采用12V安全電源,并應有人在容器外監護。
(9)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電源,采取正確的搶救措施搶救觸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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