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煤礦井下的生產場所比較狹小,空氣比較潮濕,不少地方還有淋水,電氣設備移動又頻繁,機械性擠、崩、砸、壓、刺等損傷的機會較多,因此,電動機、變壓器、開關、電纜線路等發生漏電故障的可能性較大。這些設備萬一發生漏電故障,如果檢漏繼電器正好失靈,這種接地漏電故障就要長期存在,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就要一直帶電。
在煤礦井下,人們接觸電氣設備金屬外殼的機會很多,并且,由于空氣比較潮濕,人身電阻一般都處于最小狀態,如果人身觸及正好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必然要造成觸電傷亡。因此,必須再設置另一套保護裝置,保證人身安全,這就是保護接地。
保護接地,就是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通過其接地螺釘、接地連接導線和接地極與大地接通。這樣,人身觸及這種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時,由于接地連接導線;接地極和土壤三者的總電阻比人身電阻要小幾十倍,因此,漏電故障電流大部分將通過接地極流人大地,通過人身的電流就很小了,對人身不會有傷害。因此,《煤礦安全規程》第482條規定:電壓36伏以上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
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對井下設置的所有接地連接導線、接地母線、接地極、電纜的接地芯線等保護接地部件,人人都要愛護,保證它們連接可靠,正常發揮安全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