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硐室是供礦工在井下遇到事故無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設施,分永久避難硐室和臨時避難硐室兩種。永久避難硐室事先構筑在井底車場附近或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器啟動地點。對其要求是:構筑堅固;凈高不低于2米;嚴密不透氣或采用正壓排風;室內必須設有供給空氣的設施,每人供風量不得少于0.3米3/份。若采用壓縮空氣供風時,應有減壓和過濾裝置并帶有閥門控制的呼吸管嘴;配備足夠數量的隔離式自救器等;避難硐室的大小,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臨時避難硐室是利用獨頭巷道、硐室或兩道風門之間的巷道,由避難人員臨時修建的。避難人員盡量利用身邊現有的材料(如木料、笆片、風筒布、溜槽、衣服等)嚴密構筑,以減少有害氣體的侵入。臨時避難硐室機動靈活,修筑方便,正確地利用它,往往能發揮很好的救護作用。在避難硐室中避難時應注意:
1.應在避難硐室外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救護人員發現。
2.避難時應保持安靜,不急躁,盡量俯臥到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減少氧氣消耗和避免吸人更多的有害氣體。
3.硐室內只留一盞礦燈照明,其余礦燈全部關閉,以備再次撤退時使用。
4.間斷敲打鐵管或巖石等發出呼救信號。有條件時,打開礦用自動呼救器(礦井尋人儀)及時給營救人員提供方位和避難地點。
5.全體避難人員要團結互助、堅定信心。
6.被水堵在上山時,不要向下跑出探望,以防止有害氣體中毒。
7.看到救護人員后,不要過分激動,以防血管破裂。
8.待避時間過長獲救后,不要過多飲用食品和避免馬上見到強光,以防止損傷消化系統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