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試驗得知,當人體處于電場強度為220~250KV/M的情況下,人體皮膚就會出現有風吹的感覺。當電場強度升到500~700KV/M時,皮膚就有麻木和刺痛感。當電場強度高達一定的數值時,甚至可能發生弧光放電。因此認為,在正常情況下,控制人體表面的電場強度不超過200KV是合適的。在我國44~300KV的變電所,當巡視維護人員站在帶電設備下面舉手時,按照2M高度考慮,人體表面的電場強度也不超過150KV/M,個別330KV的變電所,最高電場強度也不超過150KV/M。
330KV輸電線路在跨越公路,導線對地距離為 8M時,人的休表場強為40KV/M。因此無論在變電所或輸電線路下面,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當人體場強超過200KV/M時,可穿均壓服或采取其他屏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