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特大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
▲ 遼寧阜新大火
1994年11月27日,遼寧省阜新市“藝苑”歌舞廳發生特大火災,導致233人死亡。
直接原因:一跳舞者將點煙的燃火報紙扔進一沙發破洞中,引燃沙發公舞廳起火。
間接原因:舞廳嚴重超員;使用了大量易燃裝飾材料;裝修后未經消防部門檢查就營業;經營者對火災隱患拒不整改, 監督管理部門也未對其采取有力措施;起火后,經營者沒有及時打開安全門進行疏導。
處理追究:
除多個直接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外,一批負有領導責任的政府官員也受到黨紀處分,
主要有:
阜新市委書記王錫義:黨內警告;
阜新市委副書記、市長朱啟成,副市長馬潔:撤職;
阜新市文化局黨委書記劉東明:黨內嚴重警告;
阜新市公安局局長紀兵、副局長史默、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牛洪津:撤職;
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陶廣瑞:行政記大過。
▲ 克拉瑪依大火
1994年12月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友誼館發生特大火災,造成325人死亡、130人受傷的嚴重后果。國務院迅即于翌日向全國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直接原因:克拉瑪依市友誼館的舞臺上方一光柱燈烤燃 附近紗幕,引起大幕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廳內各種易燃材料 燃燒后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而工作人員又擅離職守,未能及時打開安全通道,致使眾人被燒或窒息死亡。
間接原因:友誼館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多處火災隱患。
處理追究:
克拉瑪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黨委副書記況麗、普教科科長朱明龍、普教科副科長趙怔等多人被撤職、開除黨籍,并被依法逮捕;
友誼館主任蔡兆峰及幾位值班人員被刑事拘留或收容審查;
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被撤職、開除黨籍,并移交司法機關審查;
市總工會副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會副主席岳霖被移交司法機關審查,罷免職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還對犯有嚴重官僚主義錯誤,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分別作了撤職、行政降級和留黨察看等處分。
▲ 江門爆炸火災
2000年6月30日,廣東省江門市土出高級煙花廠發生大爆炸,死亡37人,重傷12人。
這一特大爆炸火災事故引起了中央和廣東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江澤民總書記當天作出重要批示;同日,胡錦濤作出批示、吳邦國從北京打電話詢問;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親自過問,省長盧瑞華等省領導趕赴現場坐鎮 指揮處理事故。
直接原因:裝配工失誤引發煙花爆燃。
間接原因:廠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原址上擅自增建廠房、改變部分廠房用途;廠內的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嚴重超量貯存;盲目擴大生產規模,安全管理混亂、責任不到位,以致長期存在著布局不合理,危險場所人員密集等重大事故隱患 未能整改;江門市土產進出口公司有關領導嚴重失職,將煙花廠對外租賃后而長期放棄管理;有關職能部門把關不嚴,對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煙花爆竹企業的要求貫徹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
處理追究:
除直接肇事的工人及事發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因涉嫌犯罪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一批政府官員也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主要有:
江門市副市長王南建、副市長兼市安委會主任呂德培;
江門市外經貿委主任鄧北星、副主任兼市外貿集團公司總經理吳毅剛;
江門市公安局局長李達文、副局長徐忠東、治安科長周杰亮;
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李金榮、企登科科長林衛和;
江門市勞動局副局長兼市安委會副主任梁波。
▲ 焦作大火
2000年3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心的個體天堂影視廳發生特大火災,造成74人死亡、2人受傷。
直接原因:一石英管電暖器烤燃靠近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
主要原因:焦作市個體戶韓本余、牛玉文和王峰3人違反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既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 也未向公安消防部門報送審核、申請檢查驗收,在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情況下,擅自裝修改造音像俱樂部放映大廳和16個音像放映包間并開業。
處理追究:
事故發生后,根據中央領導指示精神,公安部迅速派出火災調查專家與河南省有關部門一起對火災原因展開調查。最后,“天堂”影視廳老板韓本余等9名直接責任人和焦作市有關部門的8名職務犯罪責任人共17名被告,有1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人免除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