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井透水
井下透水事故雖然近幾年大大減少,但由于在古窯、溶洞、斷層及含水層等還可造成大量積水,當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處理不好,就會使積水大量涌來。因此,對透水事故不能存在絲毫的麻痹觀念。
應急措施:
①井下突然出現透水事故時,井下工作人員應絕對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按預先安排好的退卻路線進行撤退,不要驚慌失措、各奔東西。萬一迷失方向,必須朝有風流的通過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
②事故發生后,如果有人受傷,應積極進行現場搶救。出血者立刻止血,骨折者要及時固定和搬運。
③如透水事故發生并有瓦斯噴出可能時,探水人員帶防護器具,或者在工作地點駕駛通風,保持空氣的新鮮和暢通。不可把通風機關閉。
④被水隔絕在掌子面或上山巷道的作業人員應清醒沉著,不要慌亂,盡量避免體力消耗。全體井下人員還應做長期堅持的準備,所帶干糧中統一分配,不要無謂地消費掉;關閉作業人員的礦燈,只留一盞燈供照明使用。
⑤井下透水事故發生后,應盡快通過各種途徑向井下、井上指揮機關報告,以便迅速采取營救措施。
為預防井下透水,應掌握透水前的征象的規律。這時,往往煤層發潮發暗,巷道壁或煤壁上有小水珠,工作面溫度下降,變冷,煤層變涼。工作面出現流水和滴水現象。工作時能聽到水的“嘶嘶聲”等。發現這些透水征兆,要及時撤離人員到安全地點。
2.瓦斯爆炸
瓦斯,又名沼氣,化學名稱叫甲烷。它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易燃、易爆的氣體。如果空氣中瓦斯的濃度在5.5%至16%時,有明火的情況下就能發生爆炸,瓦斯爆炸會產生高溫、高壓、沖擊波,并放出有毒氣體。
防止瓦斯燃燒的措施
①禁止攜帶煙草及點火工具下井。
②井下禁止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準從事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須使用,則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上級批準。
③對電弧、火花也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在瓦斯礦井應選用安全型、礦用防爆型或用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
④停電、停風時,要通知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恢復送電時,要經過瓦斯檢查人員檢查后,才準恢復送電工作。
⑤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同時還必須加強對放炮工作的管理,封泥量一定要達到《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的要求,決不允許在炮泥充填不夠或混有可燃物及炸藥變質的情況下放炮。
防止瓦斯爆炸聚集的措施
(1)加強通風。加強通風是防止瓦斯積聚的根本措施:
①礦井必須根據配足風量。
②所有礦井都要采用機械通風,且礦井主通風機的安裝、運轉均要籤《煤礦安全規程》第135條的規定。
③每一個生產水平面、每一個采區都要布置單獨的回風道,實行分區通風。
④在瓦斯礦井中,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
⑤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控制風流禁止使用擴散通風。對于局部通風機通風的工作面,要根據瓦斯涌出的大小確定風機能力和風筒口到工作面的距離。無論在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如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都要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2)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瓦斯。井下易于積存瓦斯的地點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隔角、頂板冒落的空洞內、低風速巷道的頂板附近、停風的盲巷,采煤工作面采空區邊界處以及采煤機附近、煤壁炮窩、枝頭柱腳、煤巷掘進工作面的迎頭處。應向瓦斯積存地點加大風量或提高風速,將瓦斯沖淡排出;引風將盲巷和頂板空洞內積存的瓦斯排出;必要時要采取抽放瓦斯的措施。
3.礦井火災
礦井火災又叫礦內火災。是指發生在煤礦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區等地點的火災。能夠波及和威脅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災,也叫礦井火災。
井下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1)通風方法的正確與否對滅火工作的效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停止風機運轉等。不論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
①不使與其瓦斯聚積,礦塵飛揚,造成爆炸;
②不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
③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積的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過火源;
④有助于阻止火災擴大,壓制火勢,創造接近火源的條件;
⑤防止再生火源的發生和火煙的逆退;
⑥防止火風壓的形成,造成風流逆轉。
(2)撲滅井下火災的方法有直接滅火(用水滅火、泡沫滅火等)。
①用水滅火最方便有效。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證不間斷供給;有正常的通風,使火煙和水汽順利拔出;滅火時應由火源邊緣逐漸向中心噴射,要經常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防止引發爆炸。
②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因為它無助燃和自然性,因而注入火區后,也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燒的作用。
上一篇:發生瓦斯爆炸如何逃生
下一篇:什么是不安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