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常識
建造各種鋼筋混凝土構件,在澆筑混凝土前,必須按照構件的形狀和規格安裝堅固的模板,使它能夠承受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荷載,以確保混凝土澆筑作業的順利進行。拆除模板作業應在混凝土達到設計或規定的強度后。
一、模板施工作業中的常見事故
1、配制模板時的觸電和機械傷害;
2、模板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的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混凝土澆筑施工過程中的模板坍塌。
以上事故都是在模板施工中經常發生的,在作業中應嚴加預防。
二、模板作業安全常識
1、模板的支柱底部必須用木板墊牢。
安裝模板應該按照施工方案規定的程序進行,本道工序模板未固定之前,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模板的支柱必須支撐在牢靠處,底部用木板墊牢,不準使用脆性材料鋪墊。立柱要站直,上下端固定牢靠,保證立柱不下沉,而且上下端都不移位。
可調底座、托座的調節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0mm。超過200mm時,立桿或門架的承載力應進行修正計算。
當下層樓板未達到規定強度要求的情況下,支設上層模板時,下層的模板支柱不能提前拆除。
2、沿立柱的縱向及橫向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
為保證模板的穩定性,除按照規定加設立柱外,還應在沿立柱的縱向及橫向加設掃地桿、水平支撐和剪刀撐。縱向及橫向水平支撐的步距不應大于1.8m。
3、不準站在模板上、鋼筋上作業。
支模時,上下層立柱應在同一垂直線上,使其受力合理。
當模板高度在4m以上時,施工人員應在操作平臺上作業;不足4m的,可在高凳上作業。不準站在模板上、鋼筋上操作或在梁底模板上行走,更不準從模板的支撐桿上上下攀登。
4、大模板要成對、面對面存放。
大模板堆放應有固定的堆放架,必須成對、面對面存入,防止碰撞或大風刮倒。大模板的拆除作業,應注意模板的穩定性,防止碰撞。
5、拆除模板必須經工地負責人批準。
模板拆除前,必須確認混凝土強度已經達到要求,經工地負責人批準,方可進行拆除。
拆除模板時應按照規定的順序進行,并有專人指揮。高處拆除的模板和支撐,不準亂放。
6、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模現場。
拆模現場要有專人負責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模現場。禁止拆模人員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防止發生人員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
7、模板拆除作業前,應在作業區周邊設圍擋和醒目標志,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
8、不準采用大面積撬落的方法拆除鋼模板
拆除鋼模板時不準采用大面積撬落的方法,防止傷人和損壞物料。
9、不能留有懸空模板
模板拆除作業后,不能留有懸空模板,防止突然落下傷人。
第二節 土方工程作業安全常識
土方作業是基礎施工的重要內容,是指通過人工或機械施工挖出基坑或基槽及土方回填的過程。
土方工程及基坑支護工程的典型事故是土方坍塌,基坑支護邊坡失穩坍塌,以及深基坑周邊防護不嚴而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土方作業的安全常識
1、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
2、土方開挖前必須做好降(排)水,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廢水侵入施工場地或沖刷邊坡。
3、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土方開挖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挖掘,嚴禁掏(超)挖”的原則。
4、坑(槽)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通道或爬梯。嚴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開挖坑(槽)溝深度超1.5m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進行放坡或加設可靠支撐。
6、土方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危險處夜間設紅色警示燈。
7、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
8、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邊坡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9、坑(槽)溝邊1m以內嚴禁堆土、料;不準停放機械。
10、深基坑作業時,必須合理設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結構牢固,確保人員上下方便。
11、基坑內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線路架設符合施工用電規范要求。
第三節 人工挖孔樁作業安全常識
人工挖孔樁是指采用人工挖成井孔,然后往孔內澆灌混凝土成樁載重,主要用于高層建筑和重型構筑物,一般孔徑在1.2~3m,孔深在5~30m。
人工挖孔樁工程作業時易發生的事故:
⑴ 高處墜落——作業人員從作業面墜落井孔內。
⑵ 窒息和中毒——孔內缺氧、有毒有害氣體對人體造成重大傷害。
⑶ 坍塌——挖孔過程出現流砂、孔壁坍塌。
⑷ 物體打擊——處于作業面以上的物體墜落砸到身體的某個部位。
人工挖孔樁作業安全常識
1、嚴格施工隊伍管理,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嚴格按施工方案進行。
2、施工現場必須備有氧氣瓶、氣體檢測儀器。
3、施工人員下孔前,先向孔內送風,并檢測確認無誤,才允許下孔作業。
4、施工所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孔下施工照明必須使用24v以下安全電壓。
5、采用混凝土護壁時,必須挖一節,打一節,不準漏打。
6、孔下人員作業時,孔上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不準擅離職守,保持上下通話聯系。
7、發現情況異常,如地下水、黑土層和有害氣味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危險區,不準冒險作業。
8、每個樁孔口必須備有孔口蓋,完工或下班時必須將孔蓋蓋好。
9、作業人員不得乘吊桶上下,必須另配鋼絲繩及滑輪,并設有斷繩保護裝置。
10、挖孔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必須穿長筒絕緣鞋,頭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井下設置安全繩。
11、井口周邊必須設置不少于周邊3/4范圍的圍欄,護欄外掛密目網。
12、作業人員嚴禁酒后作業,不準在孔內吸煙,不準帶火源下井。
13、井孔挖出的土方必須及時運走,孔口周圍1m內禁止堆放泥土、雜物、堆土應在孔井邊1.5m以外。
14、井下人員應輪換工作,連續工作不宜超過4小時。
15、井孔挖至5m以下時,必須設置半圓防護板,遇到起吊大塊石時,孔內人員應先撤至地面。
第四節 拆除工程作業安全常識
一、拆除施工前的準備與一般規定
1、清除拆除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設備。
2、將電線、燃氣管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干線與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3、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向周圍群眾發出告示,在拆除危險區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志,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5、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項目經理部應按有關規定設專職安全員,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6、施工單位應為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7、在拆除工程作業中,發現不明物體,應停止施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拆除施工的安全常識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進行,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施工中不但要確保人員的安全,還應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定。
2、拆除作業應嚴格按拆除方案進行。
3、拆除工程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指導。
4、進行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
5、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
6、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7、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
8、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9、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10、拆除鋼屋架時,必須采用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后,方可進行氣焊切割作業。吊運過程中,應采用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于穩定狀態。
11、拆除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輕型結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12、拆除過程中,為確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穩定,應根據結構特點,應對危險的部位先進行加固,再進行拆除。
13、拆下的物料不準在樓板上亂堆亂放,不準向下拋擲。拆除較大構件要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運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及時清理運走。
14、從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并且應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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