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交通安全設施?
答: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充分發揮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規定在道路沿線設置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標線及交通隔離護欄等交通硬件的總稱。
2.什么是道路交通標志?
答:道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顏色和文字向交通參與者傳遞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設施。
3.道路交通標志如何分類?
答: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又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4.什么是警告標志?
答: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和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其形狀為正等邊三角行,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5.什么是禁令標志?
答: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其形狀通常為圓形,個別為八角形或頂點向下的等邊三角行。其顏色通常為白底、紅圈、紅斜桿和黑圖案,“禁止車輛停放標志”為藍底、紅圈、紅斜桿。
6.禁止車輛停放標志樣式是怎樣的?
答:該標志為圓形、藍底、紅圈、紅斜桿,表示禁止一切車輛停放。交叉雙斜桿為禁止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標志。單斜桿為禁止車輛長時停放標志,臨時停車(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不受限制。
7.停車讓行標志樣式是怎樣的?
答:該標志為八角形,顏色為紅底白字,表示車輛必須在停止線以外停車了望,確認安全后,才準許通行。
8.禁止機動車通行標志樣式是怎樣的?
答:該標志為圓形、白底、紅圈、紅斜桿、黑色小汽車圖形,表示禁止一切機動車(含摩托車)通行。下緣附設有“二輪摩托車除外” 輔助標志的,準許二輪摩托車通行。
9.什么是道路交通標線?
答:道路交通標線是由標劃于路面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立面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構成的交通安全設施。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導交通?梢耘c交通標志配合使用,也可單獨使用。
10.中心黃色雙實線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黃色雙實線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跨線超車、壓線行駛和向左轉彎。也表示嚴格禁止車輛和行人橫穿。其作用相當于中心隔離護欄或中心分車綠帶。
11.中心黃色虛實線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黃色虛實線表示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跨線超車和向左轉彎,虛線一側準許車輛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跨線超車和向左轉彎。
12.中心黃色單實線的功能是什么?
答:中心黃色單實線表示不準車輛跨線超車、壓線行駛或向左轉彎。
13.道路邊緣黃色單實線的功能是什么?
答:道路邊緣黃色單實線表示禁止一切車輛長時或臨時停放(含臨時停車上下客)。
14.路面黃色網狀線的功能是什么?
答:路面黃色網狀線表示嚴格禁止一切車輛長時或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當黃色網狀線前方有車輛停駛時,后車必須在黃色網狀線外等候,直到確認黃色網狀線前方有足夠空間停駛本車時,方可駛過黃色網狀線。
15.什么是人行橫道線?
答:人行橫道線為一組白色平行粗實線(斑馬線),在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采用兩條白色平行粗實線劃出人行橫道線的范圍,表示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
16.什么是禁止掉頭標記?
答:設置在禁止掉頭路口前適當位置的,由一個掉頭箭頭和一個叉形圖案組成的黃色圖案,表示禁止車輛掉頭。
17.導流線形式是怎樣的?
答:導流線的形式主要為一個或幾個根據路口地形設置的白色V形線或斜紋線區域,表示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
18.《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稱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
答: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9.《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車輛是哪些?
答: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20.《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道路是哪些?
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21.交通事故按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來分,分為哪幾種?
答:①輕微事故;②一般事故;③重大事故;④特大事故。
22.交通事故責任分哪幾種?
答:①全部責任;②主要責任;③同等責任;④次要責任。
23.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占全部責任?
答:①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負全部責任;②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③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4.哪個部門有權處理交通事故?
答:公安交警部門?h以上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是同級人民政府處理本行政區域內交通事故的主管機關。
25.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是什么?
答:①處理交通事故現場;②認定交通事故責任;③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④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36.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有哪些責任和義務?
答:①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②必須搶救傷者;③必須及時報案;④必須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經過。
27.交通事故中搶救傷者的費用由誰預付?
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而且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拒絕預付或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留扣交通事故車輛。
28.交通事故中因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失,應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答: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29.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30.機動車輛買賣后尚未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答:根據有關規定,機動車輛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汽車交易市場交易,且必須由機動車輛所有人或機動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機動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后方能生效,不履行上述二項手續的交易是無效的。所以應由機動車輛所有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31.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答:⑴醫療費;⑵誤工費;⑶住院伙食補助費;⑷護理費;⑸殘疾者生活補助費;⑹殘疾用具費;⑺喪葬費;⑻死亡補償費;⑼被撫養人生活費;⑽交通費;⑾住宿費。
32.什么是機動車輛保險?其基本險種有哪些?
答: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機動車的車身作為保險標的保險,它是我國交通工具保險最普遍的險種之一。它有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34.道路交通安全法僅是駕駛員的行為規范嗎?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單單是對機動車駕駛員的約束,而且包括騎車人、行人、乘車人和趕畜力車的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35.機動車安檢有何新規定?
答: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36.對于車輛的改裝及證書標志的使用有什么禁止性的規定?
答: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37.對守法駕駛,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有什么獎勵措施?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
38.對停車泊位是如何規定的?
答:為解決停車難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39.同車道的機動車在什么情況下不得超車?
答: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40.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有時速限制嗎?
答: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41.城市主要道路是否必須設置盲道?
答: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要求,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
42.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應注意什么?
答: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43.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畜力車有何規定?
答:駕馭畜力車,應當使用馴服的牲畜;駕馭畜力車橫過道路時,駕馭人應當下車牽引牲畜;駕馭人離開車輛時,應當拴系牲畜。
44.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有哪些規定?
答: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45.高速公路的最高時速是多少,哪些車輛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46.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了哪些規定?
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47.道路施工未設警示標志給他人造成損失責任由誰承擔?
答: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8.哪種行為可處以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律還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9.駕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如何處理?
答: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0.對超載車輛怎樣處罰?
答: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上述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51.騎自行車違法行駛最高罰款多少元?
答: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52.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醫療機構有哪些義務?費用由誰負擔?
答: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53.沒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如何處理?
答: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54.兒童和盲人有哪些特別規定?
答: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55.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報廢車輛有什么強制性規定?
答: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56.交通事故知情人向交通管理部門舉報的是否獎勵?
答: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57.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沒有牌證和標志的如何處理?
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以同樣的罰款。
58.機動車必須登記后才能上路嗎?
答: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59.車輛和行人在道路上應如何通行?
答: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60.貨運機動車能否載客?
答: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相同的,客運機動車也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61.農機監理機構的職責是什么? 為加強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62.農業機械行駛中,在何種情況下,最高時速不準超過20公里,拖拉機不準超過去時5公里? (1)通過鐵道口、急轉路、窄路、窄橋、隧道時; (2)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3)遇風、雨、雪、霧天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 (4)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5)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6)進、出非機動車道。
63.農業機械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答:(1)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 (2)支、干路不分的、非農業機械先行,同類車讓右邊沒有來車的先行; (3)相對方向同類車相遇,左轉變的車讓直行或右轉彎先行; (4)進入環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讓行自走式農業機械須停車或減速觀望,確認安全后,方準通過。
64.明火烤車有哪些危害?
答:(1)由于拖拉機的技術狀態普遍較差,很多機車為“三漏機車”機身的油污及膠管等易燃物在烤車中很容易發生火災; (2)用明火烤車,火焰集中在油底殼的下部,溫度局部過熱,機油會部分變質炭化,失去原有的潤滑性能,從而增加了零件磨損;(3)用明火烤車使機體等部位的鑄鐵件,受局部高溫后容易發生裂紋,埋下事故隱患。
65.發生事故后,如何對傷員進行急救處理?
答:(1)損傷性窒息:這是由于車輛突如其來地撞擊傷者的胸部、背部所引起的休克。遇到這種情況,應將傷員平臥,保持正常體位以使呼吸暢通,有條件的就立即給傷員氧氣和服止痛劑; (2)腦外傷:輕者為腦震蕩,重者為腦挫裂傷。就迅速送醫院搶救; (3)脊柱損傷:現場救護時,應保持作者部位平整,千萬不可亂搬亂動; (4)各種骨折,在現場搶救時,應采取固定措施,對于急性大出血,要立即設法止血,盡快送醫院處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證傷員生命安全。
66.什么叫農機事故?
答:拖拉機及農機具在作業、道路行駛、停放或在庫棚存放過程中,發生碰撞、碾壓、翻車、墜車、刮擦、落水、燒死毀、凍壞等事態,造成人、畜傷亡,機具、物品損壞,統稱為農機事故。
67.《公路法》對公路養護人員和車輛有何規定?
答:為保障公路養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公路養護人員作業時,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利用車輛進行養護作業時,應當在公路作業車輛上設置明顯的作業標志。公路養護車輛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公路標志、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對公路養護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68.《公路法》改建公路時,施工單位應當做好什么?
答:改建公路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兩端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需要車輛繞行的,應當在繞行路口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必須修建臨時道路,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
69.公路附屬設施是指什么?
答:是指為保護、養護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所設置的公路防護、排水、養護、管理、服務、交通安全、渡運、監控、通信、收費等設施、設備以及專用建筑物、構筑物等。
70.對高速公路及其設施進行養護、維修、檢測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什么服裝?
答:安全標志服。
71.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車、事故車原則上應由哪種車輛清障?
答:應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清障車。
72.車輛在通過危橋險段時,應以什么速度通過?
答:按規定速度勻速通過。
73.酒精濃度與駕駛?
答:實驗表明汽車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0.03%時,駕駛能力開始下降。達到0.08%時,誤動作比常人增加1.6%。達到0.09%時,判斷力比常人下降25%。超過0.1%時,大禍很快就要臨頭了。
74.為保障騎車時的安全應遵守哪些交通規則?請答出5條。
答: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騎車不準帶人,帶學齡前兒童時須遵守有關規定;拐彎時要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超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車的行駛;禁止在人行道、人行過街通道或橫過人行橫道時騎行;車輛須停放在存車處或指定地點,不準妨礙交通安全暢通;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自行車;不準在車行道上滯留;不準進人非機動車禁駛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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