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內安監發〔2007〕12號
國家安監總局規劃科技司:
根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和《安全評價機構考核管理規則》的規定,我們組織專家組,對我區2005年度取得乙級資質的21家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年度考核和年審。現將年度考核情況報告如下:
一、規范考核行為。按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和《安全評價機構考核管理規則》的規定,以及總局對年度考核的要求,我們于2006年11月下發了《關于開展乙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年度考核的通知》(內安監綜合字〔2006〕60號),將考核內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公開加強相互監督。鑒于2005、2006兩年,評價機構主要圍繞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安全評價工作的情況,我們將擬進行考核的21戶乙級機構名單和制定的調查反饋表,一并發給各盟市安監局,請各盟市安監局對在本地區開展評價業務的安全評價機構及評價人員做出評價,作為年度年審考核的重要意見。
二、2006年年審考核情況。年度考核經過評價機構自檢、組織專家現場考核、征詢反饋意見、綜合審定幾個環節。我區21戶乙級安全評價機構,2006年出具評價報告1480份,其中:安全預評價報告190份;安全現狀評價報告1198份;安全驗收評價報告92份,評價報告按規定程序評審合格,全部被企業和行政機關采用。21戶評價機構為我區安全許可證的發放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考核中,我們針對評價機構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整改建議。對8個機構存在比較嚴重的質量控制文件執行不認真、檔案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由自治區安監局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被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的8個機構,都分別拿出整改實施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對4個業務范圍保持情況考核不合格的機構,自治區安監局取消了相應業務范圍。目前,21個乙級評價機構考核全部合格,通過自治區年審,自治區安監局將考核結果在自治區安監局網上進行公布,同時上報國家安監總局備案。各個機構經考核驗收后,都表示這樣的考核驗收,對推動評價機構規范運做具有積極的作用。
三、制定法規,促進安全評價機構健康發展。2006年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和《安全評價機構考核管理規則》等規定,我們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機構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自治區安監局名義發布實行。同時我們以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科學技術協會的名義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機構行業自律公約》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收費指導性意見(試行)》,進一步規范安全評價機構市場行為,促進安全評價工作始終按照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軌道前進。
附:1.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機構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2.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機構行業自律公約
3.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收費指導性意見(試行)
4.21戶乙級評價機構2006年度業績考核備案材料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