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工人入場安全生產須知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能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腰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處作業,不準向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筑材料和構件要堆放穩妥,不得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采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警示。
8、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及打樁機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0、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施工負責人同意。
11、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機、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12、任何人不準向上、向下亂丟材、物、垃圾、工具隨意開動一切機械。
13、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手推車裝運物件,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工具用好后要隨時裝入工具帶。
16、不準在龍門架處行走,不準在龍門架井架提升后清理下面砂漿、混凝土等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后吊藍必須放在地面上,且切斷電源。
17、腳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時清掃。
18、腳手架倆端要扎牢,防止空頭板。
19、腳手架超載危險:
(砌筑腳手架均不荷載每平米不得超過270公斤,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層高,20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層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同時堆放)。
坐在防護欄桿上休息危險;
搭、拆腳手架、龍門架井架不系安全帶危險。
20、高空:從事高空作業得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嚴禁宦游高血壓、貧血癥、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眼栽500度以上的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對龍門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要每年體格檢查一次。
1、 在平臺、屋檐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帶。
2、 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 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時撬棒要朝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4、 遇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5、 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米以上的懸空,高處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拔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三、起重吊裝作業中須堅持“十不吊”規定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纜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四、車輛傷害的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1、未經勞動、公安交通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人員,不熟悉車輛性能者不得駕駛車輛。
2、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并做到不成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應不避讓于兩車交會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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