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在整個安全生產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如同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一樣,安全培訓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安全培訓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安全生產水平的高低,關系到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安全培訓工作。搞好安全培訓不能就培訓抓培訓、不能單打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具體要抓好“五個結合”。
一、安全培訓要與行政許可相結合。對關系安全的事項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是國家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具體措施,也是安全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實施監管的重要內容。就目前來說,國家對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行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的條件中,對安全培訓提出了明確要求。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許可標準,凡是要求參加培訓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安全培訓,上述人員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安全培訓要與安全檢查相結合。安全檢查是安全監管部門的一項日常工作,無論是對企業檢查還是對部門檢查,都要事前制定檢查計劃,把安全培訓列為必查的項目。一是檢查企業、單位的培訓計劃,看是否把各個層面的人員納入了培訓范圍,看計劃內容是否切合企業單位的實際。二是檢查企業員工參加安全培訓的效果,通過提問、抽查等形式,了解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指導安全培訓工作。
三、安全培訓要與執法監察相結合。執法監察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監管部門要用好這一手段。對工礦商貿企業要加大執法密度,執法監察要到每一個企業、每一個崗位、每一位員工,做到全覆蓋、無縫隙。要加大處罰的力度,對檢查中發現未參加培訓或者無證上崗的要依法給予處罰。安全監管部門要聯合質監、建設等部門采取專項執法、聯合執法等形式,加大對安全培訓的執法力度。通過處罰使企業不敢違反安全培訓的規定,讓企業明白不安排員工參加培訓經濟上也不劃算。
四、安全培訓要與“三同時”審查驗收相結合。《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在建設項目審查和驗收的過程中,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把關,不僅對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嚴格審查,對項目施工安全進行嚴格監管,同時要把安全培訓當作一項必須堅持的條件,凡是安全培訓不到位、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通過審查或驗收。
五、安全培訓要與目標考核相結合。目前,從國家到地方政府普遍建立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把安全生產方方面面的工作納入了考核范圍。這種考核具有權威性,是上級政府在一定的時限內(一般按年度進行)靠量下級政府和部門政績的一項硬指標,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都非常重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因此,安全監管部門要把安全培訓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范圍,對于安全培訓工作搞得好的政府、部門、企業實行重獎,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使這些單位的領導人既有票子又有面子;對完不成安全培訓任務的單位,要敢于實行“一票否決”權,要使領導們覺著疼,不僅丟票子還要丟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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