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坑”由地質災害引起,一般是指各種小型的地表塌陷”。地質災害引起的“天坑”不希奇,如美國佛羅里達州溫特帕克天坑,阿拉巴馬州“永不沉沒之坑”、 葡萄牙里斯本的陷坑等。
由此來看,天坑只能減少但難以避免,但安全生產如果出現事故,則只是沒有做好預防的人禍而非天災。比起某些地質災害引起的地表塌陷, 安全生產沒有預防不了的事故,即便最偶發的地質災害事故也必然要預防為主。
因為,即便泥石流、山體滑坡這類地質災害也可以科學監測,可有效預防或是做好應急準備,所以不該有“天坑”這類災害。再說,“天坑”只不過是一般的地質災害,事實上也難造成較大直接經濟損失,更不會出現人員傷亡。
然而,同樣由地質災害引起的其它事故則危害很大,但并非防不勝防,關鍵是責任心、應急能力和應變能力、還有科學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準備。
當前,面對特大暴雪等災害,有可能造成少數地段發生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給交通、電力傳輸等造成個別的自然災害。然而,以“天坑”來比喻這類災害,也許仍有造成部分財產損失的可能性,但不可有、不必要、也可以避免的人員傷亡事故。因為,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只傷害對預防準備不足,科學認識不夠,對安全有點麻痹大意的人。
而且,地質災害并不可怕,它可給交通、電力傳輸等部門警示,在今后做到做好更加科學地規劃、線路更加合理地準確地選址。有此減災意識和細致準備,安全生產無“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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