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企業,甚至每個部門都設有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的責任。可是,對每個員工自身而言,員工人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究竟是誰?仔細想想,其實安全“第一責任人”不是別人,應該就是員工自己。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員工都是具有自主行為能力的人,有權主宰個人的安危,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自我保安是最有效的保安,只有員工自己才能真正的、最大限度地為自己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有權利保證自身開展的生產工作的安全性。現場作業時,員工有權利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有權利分析判斷工作現場的安全環境,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時掌握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利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利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利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撤離現場。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也要擔負起責任人應盡的義務。強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面對各式各樣的安全生產工作,置身于多種多樣的安全生產環境中,懂得自主用頭腦分析、判斷、思考,作出正確的處理。要摒棄形式上的虛假緊張感,突出強調到位做實,只有發自內心的重視人身安全,重視安全生產,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生命安危。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要懂得在安全方面的投入。這些投入包括智力、知識、經驗、技能以及其他工具和工作條件的投入。平日,員工可以通過各種培訓方式,掌握各項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學習生產技術,提升嫻熟的業務技能和防控風險技能;做好生產各個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將各項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待設備如同對待自己的孩子,真正樹立起變“治” 為“養”的治本理念,加強設備預見性檢修和設備安全隱患排查,保障生產設備的健康水平……這些安全投入都將得到最好的安全回報。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更要對自己嚴格執行標準化管理。面對各項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工作標準,在作業單元上嚴格規定操作程序、動作要領,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不折不扣地做到“四個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人監督。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請大家都做好自己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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