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凌晨,黑龍江省鶴崗市新興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發稿時,死亡人數已升至104人,尚有4人下落不明(走版時查出最后數據),事故原因初步確認為瓦斯突出。眾多鮮活的生命消失,上百個家庭隨著一聲巨響破碎。
如此嚴重的礦難讓人難以面對。伴隨“不要帶血的GDP”的呼聲漸起,眾多資源大省也加快了資源整合的步伐,但依舊礦難頻發,發生的礦難正顯露出由小煤礦向國有重點煤炭企業蔓延的態勢,應當令世人警醒。新興煤礦作為一家現有職工8萬余人、技術人員1300余人的現代化企業,發生這樣嚴重的礦難,教訓是無比慘痛的。
“生命沒有彩排,只有一次精彩。因為人的生命不能復制。”這是龍煤集團的安全觀。而龍煤集團下屬新興煤礦的百余名礦工何以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在瓦斯超限報警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里,工作面上的528名礦工為何沒能全部安全升井?“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治理防范瓦斯災害的十六字方針為何沒有得到貫徹落實?我們不禁發出諸多的疑問。
我國煤礦何以跳出礦難頻發的怪圈?如何堵住安全隱患的漏洞?專家表示,礦難在發生之前,總是要露出端倪的。安全工程科學研究中的“海恩法則”是這樣界定的:在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隱患。要消除一起嚴重事故,必須從防控1000起事故隱患入手。“海恩法則”帶給我們幾點啟示:事故的發生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是量的積累的結果;再好的技術,再完善的規章制度,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素質和責任心;事故看似偶然,實則是安全意識淡漠、違章僥幸等必然因素造成的;在重視重大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的同時,應該建立輕微事故、事故未遂先兆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流程及機制,落實責任,防患于未然。
因此,要遏制煤礦死亡人數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不斷發生的現狀,破除一些煤炭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嚴、投入不足、培訓跟不上”的痼疾,要真正做到“以人為本”,以礦工的生命安全為最高利益,堵住安全生產的疏漏,將安全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
近年來,一串串不堪回首的數字讓人沉痛:2002年6月20日黑龍江城子河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5人遇難;2005年11月27日黑龍江七臺河東風煤礦特大煤塵爆炸事故,171人遇難……在這些特大礦難的背后,縱然發生的直接原因不盡相同,但是在煤礦生產中,事故隱患預測預防的重要作用卻是無可爭議的。
煤礦安全隱患猶如“惡魔”,時刻隱藏在生產的背后,稍有松懈,礦工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生命之花就可能凋零。新興煤礦特大礦難再次用鮮血鑄就的事實向我們表明,礦山企業要時刻敲響安全生產的警鐘。難以挽回的教訓也告訴我們,要堵住安全生產的漏洞,就要緊緊扼住隱患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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