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網上看到一則消息,講的是南方電網云南公司舉行安全規程考試,規定要考滿分才算合格。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回爐再考,重新進行教育培訓,再次考試,直到合格為此。該公司這種考試法已經堅持數年,至今仍在堅持。
“安全規程考試滿分才算合格” 的做法之所以能夠推行至今,是因為該公司開展了深入細致的內部溝通工作,在溝通中提出了讓員工深思的問題:安全規程考試滿分才算合格,公司的初衷是什么?誰是最大的受益者?
誰是安全最大受益者,不可否認,企業會受益。很多企業之所以處理不好安全和效益的關系,就在于認不清安全也是效益;第二,我們應當承認,企業做好安全工作,員工不僅受益,而且是最大受益者。眾所周知,財產可以是企業的,生命卻是你自己的。保住安全,也就保住了你的生命健康,你不就是受益者嗎?另外,這里不妨設想一下:發生一起工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對企業損失有多大,這也許是一般事故,連“重大” 都說不上,更不要說“特大” 了。企業失去一個員工,承受經濟損失之外,也許會很快找到人來替補你的位置。但對你本人的損失,對你家庭的損失,不僅“重大”, 而且絕對是“特大”。 這就意味著你永遠的失去,永遠無法彌補。所以,我們說,員工是企業安全工作最大受益者。
筆者認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怕嚴厲,怕的是員工們稀里糊涂,不知道誰是安全的最大受益者。當沒有人想到自己是企業安全的受益者的時候,企業的安全管理就成了外來的負擔,就會有人管就做,無人管就不做。云南電網公司之所以推出“安全規程考試滿分才算合格”, 并讓員工深思“誰是安全最大受益者” 這個問題,旨在讓員工清楚搞好安全自己才是最大受益者,讓員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 思想,自覺遵章守紀,按規程要求作業,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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