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該裝置應安裝在井下巷道符合下列條件的入風側(1)巷道斷面大于4 米2、直線長度大于15 米;(2)裝置的工作場所要有獨立的通風系統或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回風側應留有排風孔),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應小于0.5%;(3)巷道的供風量應大于250 米3/分;(4)供水網路的能力必須大于15 米3/小時,潛水泵嚴禁放在有淤泥及臟物的水池中,以防堵塞水泵吸水口,至裝置入口處的供水壓力不得小于0.15兆帕;(5)要有與裝置相應的660 伏或380 伏的30 千伏安的專用電源及其相應截面的三芯四線電纜;(6)機組定員為7 人,其中正、副司機各1人、供油工3 人、機組巡視工1 人、機動工1 人。機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并在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操作時應佩戴氧氣呼吸器及個人防護器具。
2. 井下安裝時,應根據火區情況在裝置煙道出口處營建嚴密的密閉墻,并在一側設有過人的小門(反門)。
3. 裝置應在地面運轉5分鐘、正常后方可入井。安裝順序為后退式,即煙道→封閉門→噴水段→燃燒室(水套)→噴油室→風機水路→油路。整機的安裝軸線應向出口端傾角5°,供水和供油系統不得漏水、漏油。
4.裝置的各類設備、儀表的電源、訊號輸入輸出等插接件須按規定的標牌及極性插接,電機及控制臺要接地。
5. 安裝運轉過程中,應設專人經常檢查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如發現超限,應立即停機處理。
6. 操作臺啟動點火系統(線圈)、油門開關及風油比自控系統的傳感部分不得有淋水,油桶應放在距裝置10 米以遠的安全地點,并備有8 公斤干粉滅火器5 個。
7.安裝工作應在司機監護下由救護隊員進行。
8. 首次開機前,應檢查風機、油泵、水泵轉向,打開控油閥門,在不接噴油嘴情況下空載運轉15~20 秒,使油泵及管路充滿油,排出氣泡;然后再將油管分別接在噴油嘴及啟動點火噴嘴上,按點火電鈕,如點火器發出“啪啪”的打火響聲,即表示系統正常,可以點火。
9. 檢查各零件的安裝質量及電器線路的連接情況,打開封密門。
10. 啟動時,先開風機Ⅱ,待風機Ⅱ運轉聲音正常后再啟動風機Ⅰ;啟動潛水泵供水,待控制臺三用表水壓達到0.15 兆帕以上時,方可進行下一步啟動點火。點火前先調整風油比。
手動調節方式:啟動手操風油比開關,將油門角控制在對應點風量的適宜角度;自動調節方式:調節風油比自動控制儀表盤上的量程開關,使油門角對應出廠曲線上全風量的角度值。
11. 點火時,同時按點火及油泵啟動按鈕,在15 秒鐘內點燃燃油(15 秒鐘內要始終按點火按鈕);如15 秒鐘內點不著火,應停1~2 分鐘后再重新啟動,直至進入正常發氣狀態。
操作中嚴禁“先給油、后點火、再開風”,以免發生油氣爆炸事故。
12. 在裝置正常發氣過程中,要指定專人觀察水壓、油壓、油門角及出氣溫度的變化,油壓不能小于2 兆帕、水壓不得小于0.15 兆帕、機體煙道表面溫度不得大于150攝氏度。
13.停機順序為:先停油泵、風機(1+Ⅱ),再關閉中段封閉門,以免向火區漏風,應繼續給水1~2 分鐘后再停水泵。
14. 操作過程中發現瓦斯超過規定值時,應立即按順序停機。
15. 點不著火時,可能是由于火花塞積炭或導線接觸不良、點火線圈受潮等所致,應排除故障或更換線圈;也可能是由于噴嘴供油量過大,將火花淹滅,適當控制即可。
16. 點火困難時,在氣溫及燃油溫度較低時先按幾次點火按鈕,用電火花將噴嘴預熱后即可點著。
17. 油壓降低,可能是油管吸口處堵塞或中間管路有泄漏。
18. 水壓降低,可能是泵吸水口處堵塞或中途管路泄漏;水壓升高,可能是噴水嘴堵塞。
19. 測得氧氣偏高,可能是風油比量程偏低油量小、取氣系統漏氣或誤取空氣。
20. 在搬運過程中應避免碰撞,以防薄壁殼體損壞;監控臺等儀表要輕放,避免劇烈震動。
21. 每次用后,所有部件要擦拭干凈,特別是噴油嘴、啟動噴嘴,火花塞上的積炭要清除掉,還應檢查噴水嘴上有無堵塞物等。各油路接頭應加堵塞,以防臟物堵塞噴嘴。
22. 定期檢查監控臺和點火系統,以避免受潮影響點火。應存放在通風干燥處保存。
23. 每月應試運轉一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以使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應將試運轉結果記錄在機組的技術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