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2、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3、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4、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5、維修工應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7、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前的準備
8、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和安全操作。
9、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警告牌。
10、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
11、維修人員對所維修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12、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3、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
15、拆卸設備時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16、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8、拆裝組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19、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0、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如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應用軟金屬進行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處理。
21、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22、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須盤車的設備必須進行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轉動情況。
23、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作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監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4、設備經下列檢修后,應進行試運轉:
(1)修換軸承;
(2)電動機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處理軌道,更換天輪、連接裝置、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電氣系統,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檢修電氣系統;
(5)水泵更換本體主要部件;
(6)減速器更換齒輪;
(7)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要求試運轉的項目;
25、試運轉時監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6、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嚴禁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行。
28、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和井筒作業。
29、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3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1、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托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送必須栓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工具應栓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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