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 掌握煤炭破碎的基本理論,本作業的工藝作用和要求,煤炭的質量情況及其粒度組成和煤塊的破碎特性。
第3條 掌握所屬設備的構造、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及有關電氣的基本知識。
第4條 熟悉本崗位設備開、停車順序、操作方法,以及簡單的檢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5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6條、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有關勞保用品。
二、安全規定
第7條 破碎機必須在密閉狀態下工作;破碎機的旋轉部件必須設防護罩;不準運轉中打開破碎機箱蓋;不準操作人員站在破碎機上。
第8條 破碎機保險銷不得用其他金屬銷代替。液聯易熔塞,不得隨意更換或不用。
第9條 大塊煤破碎前,必須使用除鐵器和進行手選,嚴防金屬和木材等不能破碎的物件進入破碎機內。
第10條 清理破碎機中的雜物或者進行檢修,必須停電并至少有2人在場,1人清理,1人監護。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11條 檢查破碎機前后溜槽是否堵塞和有無雜物卡住、有無砸壞、變形,致使煤流不暢,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12條 檢查機體內有無煤塊、雜物卡塞現象,破碎機必須保證空載啟動。
第13條 按《選煤廠機電設備檢查通則》要求進行設備一般性檢查,并對設備作如下檢查:
①齒板應無松動、脫落,齒牙應無過度磨損,無缺齒現象。
②各檢查孔和蓋板應復位、關嚴。
③安全防護設備應齊全、完好、牢固。
④入料口處的除鐵滾筒必須磁性可靠。
四、正常操作規定
第14條 當集控開車時,應將轉換開關打至集控位置,并在開關附近觀察啟動情況。就地開車時,接到調度指令后按逆煤流方向空載啟動。
第15條 啟動后要等破碎機正常運轉后方可給料。
第16條 入料量要保持均勻,并要沿齒輥開口均勻下料,防止過載。
第17條 嚴防金屬、木塊等不能破碎的物料和過大塊進入破碎機,以免卡住齒輥。
第18條 運行中不得打開破碎機箱蓋,更不準站在破碎機上。
第19條 運行中不得清理破碎機的箱體及各部件。
第20條 運行中,注意檢查:
①應無異常音響和振動。
②各部軸承、電機無過熱現象
第21條 注意檢查破碎機入料、排料溜槽,避免堵卡后壓住破碎機,影響生產。
第22條 運行中,禁止打開罩子或檢查孔蓋板,以防物料飛出傷人。
第23條 運行中,注意破碎后產品的粒度組成,發現大量超粒現象,應及時匯報進行處理。
第24條 接到停車信號后,應立即停止給料,并在機體內物料排空后,才可停車。
五、工藝要求
第25條 破碎作業是將準備篩分后的粗粒破碎,使其適應入選粒度的要求。破碎后產品不能含過多的超粒,以保證準確的入洗粒度,過粉碎現象對洗選加工也是不利的。
第23條 給料要均勻,即保持給煤量穩定,同時應將物料均勻地給到沿齒輥軸線的整個寬度上。
第24條 小時處理量、破碎后產品的超粒含量和粉煤含量是破碎作業的技術指標。
六、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26條 運行中,如發現異常音響,應立即停止給料,及時匯報調度,經查清原因并處理后,方可開車。
第27條 發現下列情況立即停車處理:
①大塊物料(木頭、鐵器、大塊矸石)進入破碎機內堵塞或卡住齒輥,不能工作。
②齒板固定螺絲過于松動。
第28條 破碎機一旦被壓住,應立即停車處理,處理時應打開溜槽檢查口放出槽中煤塊,清出積煤及雜物。
第29條 當原煤水分大,煤炭成團,分級不好,大塊煤表面粘煤泥時,雙齒輥的齒溝將被煤泥糊住,使破碎效果大大降低,這時應停車處理。
七、操作后的工作:
第30條 就地開車時,接到停車信號后,待設備上無物料時,方可按下停車按鈕進行停車。
第31條 集控開車時,由調度集中控制停車。
第32條 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域衛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齊。
第33條 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清本班破碎機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按要求認真填寫好本班運轉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交接。
上一篇:選煤廠揀選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下一篇:電氣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