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耙斗裝巖機
第二百三十條一般規定。
(1)維護耙斗裝巖機的維修工必須熟悉該機的性能、工作原理、構造特點。
(2)維修工必須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對該機各部件詳細檢查,交接清楚,否則發生問題由本班負責。
(3)耙斗裝巖機的電器設備,橡套電纜等必須妥加保護,避免遭受水淋、撞擊、擠壓和炮崩造成損壞,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管部門,并填寫匯報記錄。
(4)新安耙斗裝巖機必須達到完好標準,維修工必須保持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5)有嚴格的零件交舊換新制度,以及丟失和損壞零件獎罰制度。
(6)維修工與耙斗裝巖機司機團結協作,保證機器正常運轉。
(7)維修工也必須熟悉耙斗裝巖機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百三十一條日常維修和檢查制度。
(1)檢查各部連接件是否松動,各部件是否齊全和損壞情況。
(2)固定裝置是否牢靠,尤其是上下山使用的卡具、撐腿、繩套等必須牢固可靠。
(3)操作機構是否靈活,檢查工作閘皮和輔助閘皮磨損情況。
(4)滑輪轉動是否靈活,有無損壞情況,工作尾輪出現問題要及時更換,正常情況半個月更換一次。
(5)檢查防護裝置,并處于良好狀態,不得隨意去掉。
(6)接班和放炮后對固定裝置、槽子、電器設備等進行詳細檢查,并填寫匯報記錄。
(7)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繩頭嚴重斷裂及時截去、調換繩頭或者更換新繩。
(8)繩輪每個月注黃油一次,絞車滾筒內每月注油一次,絞車減速機每季注油一次(上山或下山坡度大時,視油標位置處理)。
(9)機電主管部門每月檢查一次耙斗裝巖機完好情況,并進行評比工作。
(10)上山掘進時,電修工每班檢查一次倒拉滑輪、繩卡子、繩套等固定裝置,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11)耙斗裝巖機連續使用6個月(約1.5萬噸矸石),需升坑檢修一次,檢修結果作出記錄以備查考。
第二百三十二條耙斗裝巖機的入坑及坑下安裝。
(1)耙斗裝巖機在入坑前,必須經過檢查和試運轉,運轉正常后方可入坑。
(2)耙斗裝巖機入坑時,需拆若干件裝入車盤或礦車,應考慮安裝的方便,使用地點和方向,不得超高和超寬,必須綁牢,以免運輸中發生問題。
(3)組裝時應按順序將各件運到掘進頭,全部組裝完畢進行試運轉,由安裝與使用雙方進行交接工作。
(4)拆除與組裝次序相反,各部件保證完整無缺的升坑,同時也進行交接工作,以便順利的進行檢修工作。
(5)在上山或下山組裝時,注意倒鏈、繩套,懸吊方式、組裝方法等必須安全可靠。
第二百三十三條維修和安全工作的有關事項。
(1)耙斗裝巖機運轉時,不得檢修傳動部分,也不準用手或工具觸摸鋼絲繩。
(2)絞車滾筒上的繩,因倒繩和起圈咬繩而造成的鋼絲繩損壞和斷繩,應及時更換新繩。鋼絲繩不準結節使用。
(3)工作時,絞車滾筒上的鋼絲繩,最少不得少于三圈,一般主繩為40米,尾繩為60米。
(4)在上山或下山移動耙斗裝巖機時,電修工必須與班長共同指揮耙斗裝巖機移動工作。注意檢查倒拉滑輪和點柱、繩套、繩卡子、卡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確保安全可靠。
(5)放炮后電修工必須檢查電纜、照明燈,線盒、滑輪以及固定裝置等。
(6)在上山使用耙斗裝巖機時,必須有可靠的斜撐支腿和卡軌器,再用鋼絲繩套將耙斗裝巖機與軌道聯結牢固,每班進行嚴格檢查。
(7)下山使用耙斗裝巖機固定時,為防止機身下滑,除卡軌器外,還應有專用的卡軌裝置或用鋼絲繩套拉緊均可。
(8)上下山掘進使用耙斗裝巖機時,提升信號必須保持良好狀態,不準用其它方法傳送信號,防止撞擊耙斗裝巖機等事故。
(9)在上山移動耙斗裝巖機時,其下方禁止有人。
(10)機身前方有護身點柱,防止物料下滑傷人。
(11)在上山移動耙斗裝巖機時,可在耙斗裝巖機尾部加裝一個“俗稱罐尾巴”的保險叉,防止機身下滑。
>第二節小絞車
第二百三十四條一般規定
(1)維修工必須了解絞車的性能、構造,要熟悉操作規程,方能擔任維修工作。
(2)接班后除對絞車的各部檢查外,并了解司機的交接班情況。
(3)絞車開動時,嚴禁一切檢修工作。
(4)該機不得運送人員。
(5)傾斜巷道的平坡頭及各停車場,必須裝有可靠的擋車裝置,平時處于關閉位置。
(6)絞車固定牢靠,防護裝置齊全。
(7)維修工與小絞車司機團結協作,保證機器安全運轉,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第二百三十五條日常維修內容與檢查制度。
(1)檢查剎車制動裝置是否好用,剎車把的頂絲、銷軸是否緊固和有無損傷以及剎車帶磨損情況。
(2)檢查各部連接螺絲、銷子等是否齊全,緊固部分有無松動情況。
(3)檢查連接裝置是否牢固,繩卡、鋼絲繩插回頭是否合乎要求。鋼絲繩不準有結節和扭曲現象,鋼絲繩斷絲和磨損是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之規定。
(4)檢查絞車整體固定是否牢靠,信號裝置是否靈活齊全。
(5)應根據電器設備安全規程檢查電器各部分,無漏電現象,接地要良好。
(6)每兩個月用油槍通過兩個油孔向滾筒體內擠入1斤多黃油。
(7)每半年絞車升坑檢修一次,修理剎車裝置,檢查內部零件,更換損壞的氈封油圈,軸承和黃油等,并作出記錄,以便查考。
(8)平時要注意絞車運轉聲音和電動機溫升情況,本班的問題必須處理妥當,不得留給下班。
(9)上山或下山應裝設托繩滾子,維修人員應當保證繩滾子齊全好用,定期注油。
(10)維修工必須進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本班維修工作情況,班后填寫匯報日志。
第二百三十六條坑下試運轉及安裝注意事項
(1)在坑下組裝后,先將絞車滾筒人工盤2~3轉,確認無問題時再啟動電動機,試絞車正反轉各10分鐘,如聲音、電流不正常,需調正電動機軸線位置。全部固定牢靠。
(2)待空試無問題后,將鋼絲繩纏到滾筒上,將繩排好,繩頭卡牢即可向使用單位進行交接工作。
(3)安車位置,應選擇頂與幫巖石堅固,通風良好的地方,方向要正,鋼絲繩不準磨巖幫和支架,如需調正鋼絲繩,必須用可靠的滑輪。
(4)倒拉滑輪固定必須牢固可靠。
第三節鑿巖機(風鉆)
第二百三十七條一般規定:
(1)維修工必須熟知鑿巖機的性能、工作原理、結構、供風和供水系統與閉鎖關系,也要熟悉技術操作規程。
(2)鑿巖機是由許多精密零件組成的,結構嚴密,零件加工精度高,必須重視維修保養工作。
(3)在巷道一側或躲避峒內設臨時工作臺,檢修工作要有一定的工具、油壺、棉紗、備件等。
(4)啟用新機器時,要進行清洗重裝,低速運行數分鐘后載荷試驗,檢查運轉正常即可。
(5)新鑿巖機鑿巖1~2班后,要進行拆卸檢查一次磨損情況,并清除異物。
(6)鑿巖機的檢修應由一個班的電修工專門負責風動工具,負責零件的更換和領取工作,并要了解三班使用情況;其它兩個班可做一般性的維護使用工作。
(7)在壓風干路中水分較大時,可在掘進頭后方適當地方加設一個油水分離器,及時放出游離水,確保供風質量。
(8)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必須采用濕式鉆眼,維修工必須保證風水聯動裝置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9)機器的拆卸和裝配應保證零件清潔,部件不應隨便敲打,各個磨光的零件表面更要妥加保護,裝配時應涂潤滑油,裝畢要注油試驗。
(10)維修工與鉆工要密切合作,為生產服務。
第二百三十八條日常維修和檢修制度;
(1)維修工接班后要檢查供風、供水情況,各管路與分風器和水分器是否跟頭,能否使用。
(2)要檢查供風、供水的干線與支線管路,如有漏風、漏水情況要及時處理。
(3)接班時,要了解上班風動工具使用情況,并將鑿巖機和氣腿準備好,以便鉆眼使用。
(4)鉆眼時,維修工必須在場觀察鑿巖機鉆眼速度和機器聲音,如發現異常現象應停鉆進行處理。
(5)鑿巖機要保證有良好的潤滑,禁止鑿巖機在無油或少油的情況下運轉,如發現洗錘即停鉆進行處理。耗油量在2.5~3毫升/分鐘為宜,也可觀察鑿巖機排氣孔中有油膩而均勻的油沫噴出為宜。
(6)在接管時,將管內及管口污物吹凈,接好分風器、分水器后,要檢查是否有漏風漏水情況。
(7)更換的新零件要洗凈零件不得有毛刺、飛邊、變形等情況,裝入后要檢查配合是否適當,可用工具轉動一下轉動套筒,并要試轉了解檢修情況。
(8)損壞的零件要檢查損壞的原因,是零件的缺欠,還是因缺油或使用之誤造成的。要按零件磨損期考查。
(9)鑿巖機應妥善存放,尤其是氣腿和注油器鋁制件,容易碰傷,更要注意保管。鑿巖機用完應及時送到修理工作臺處。
(10)鑿巖機使用前,要細心檢查各部件是否緊固,各操作手柄是否靈活可靠,避免機件松脫傷人。鑿巖機要處于完好狀態,保證機器正常運轉。
(11)鑿巖機的潤滑,一般要使用汽輪機油。機器用過一個時期后也可使用低標號的機械油。
(12)鑿巖機需要長期存放者,應拆卸清洗涂油封存。
第四節煤電鉆
第二百三十九條一般規定
(1)煤電鉆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必須由維修工進行,其他人不準亂修電鉆。
(2)檢修或處理電鉆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在安全地點進行,并在開關上掛停電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閘”,同時將閉鎖裝置鎖住。
(3)必須接有綜合漏電保護裝置,其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使用前要試驗一次,觀察能否好用。
(4)電鉆及插肖要符合煤礦防爆設備要求,達不到完好標準的不準進入工作面使用。
(5)煤電鉆停用后,要放在妥善地方,防止煤或渣埋住,不得放在有淋水處。
(6)煤電鉆電纜應掛在巷道一幫的電纜鉤上或棚子上,不準拖地或拉的太緊,防止礦車壓傷或軋壞。
第二百四十條日常維修和檢修制度:
(1)維修工接班時,要了解前一個班電煤鉆使用情況和存在問題,以及處理情況。
(2)檢查煤電鉆各部分緊固件是否有松動現象及脫落丟失情況。
(3)檢查煤電鉆開關動作靈敏性,接點是否有燒毀或接觸不良情況。
(4)檢查電纜有無破損情況,接地線是否良好,防爆插肖是否嚴密。
(5)檢驗煤電鉆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躁音,風扇是否齊全,有無與外殼相碰現象。
(6)發現煤電鉆啟動困難、聲音不正常及其它故障時,要及時檢查處理,防止燒壞電動機。
(7)煤電鉆外殼溫度不得超過55℃~60℃,否則停止使用。
(8)煤電鉆的開關容易損壞,注意檢查,必須有備用開關,便于更換。
(9)煤電鉆停止使用時,應送到坑上檢修后妥善呆管,不得在井下久放,避免潮濕影響使用。
(10)煤電鉆每月應送坑上大拆檢修一次,更換損壞零件,擦洗內部,更換油脂,并試轉不少于15分鐘。
(11)維修工必須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清電鉆使用情況,升坑填寫匯報記錄。
(12)維修工與鉆工密切協作,為生產第一線服務。
(13)維修工也應熟悉電煤鉆技術操作規程。
第五節風動潛水泵
第二百四十一條一般規定
(1)風泵內部零件配合精密,結構緊湊,要求維修工很好地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2)泵殼為鋁質合金材料,在檢修和使用過程中,嚴禁用錘或硬物敲擊,以防損壞泵殼。
(3)使用風泵以前,先用壓風吹凈膠皮風管內和接頭處的雜物,以免雜質進入風馬達,造成零部件損壞或將轉子卡住,影響運轉。
(4)風泵停止使用時,應將進風管、排風管予以遮蓋,以防從排風口進入雜物損壞內部零件。(5)風泵轉速較高,依靠風和水冷卻,切勿長時間空載運轉,以免內部零件燒損。
(6)不允許不帶出水軟管便把風泵浸沒在水里而進行排水工作。
第二百四十二條日常維修檢查和注油工作
(1)檢查泵殼、注油器,消音罩、管接頭等是否有損壞或破裂情況,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牢固。
(2)檢查蓮蓬頭上的小孔有無堵塞雜物,是否有損壞情況。
(3)檢查供風管路和排水管路等是否齊全,風壓是否正常。
(4)注油器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并進行試運轉,觀察是否有異常聲音。
(5)發現不起動或上水量不足時,應拆開檢查,其可能性是:水輪卡住、水輪螺母回松、葉片損壞、風與馬達進入雜質、密封損壞等原因。
(6)風泵不得在無潤滑油情況下使用,也不得用黃油代替,每班向注油器內加機械油一次。
(7)風泵一般在連續使用十五天左右。應將風泵拆開清洗一次,在下軸承腔加足潤滑油脂,更換葉片,更換磨損的密封圈等其它易損零件。
(8)風泵在坑下停用時,必須交坑上妥加保管,并應檢修注油后封存,以防零件銹蝕。
第六節小型水泵(20千瓦以下)
第二百四十三條一般規定
(1)凡維修水泵的維修工,必須熟悉水泵的構造、性能以及電器設備性能。
(2)小水泵要安裝在一定高度的木質坐上,其位置基本水平,吸水垂直高度不得超過6公尺,如跟頭水泵應采取安全措施。
(3)水泵的電氣設備、電動機等必須符合煤礦電器設備安全規程的要求。接地要良好。
(4)維修工要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了解上一班水泵的運行和維修情況,班后填寫匯報記錄。
(5)維修工與司泵工團結協作,為生產服務。
(6)維修工也要熟悉水泵的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百四十四條日常維修與檢查制度
(1)檢查水泵的電器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電動機運轉聲音是否正常。防爆開關、按鈕等是否好用,操作是否靈活可靠。
(2)檢查各部件固定是否牢靠,各部螺絲有無松動現象。
(3)檢查對輪肖子是否齊全和損壞情況,對輪保護罩固定要牢。
(4)檢查盤根是否需要更換,填料壓蓋即不緊又得平衡,水封不得有大量溢水,還得有滴水予以冷卻之用,也不得壓力水竄入軸承。
(5)觀察冷缸內部聲音,注意固定水輪之反扣螺帽和花墊的松脫。
(6)檢查對輪間隙和泵軸的串動,要有保護罩。
(7)檢查吸水鋼絲膠管有無破裂和變扭之處。
(8)底閥要嚴密不漏水,注意蓮蓬頭的小孔被異物堵塞。水泵啟動后不排水,注意檢查底閥不嚴密或吸水管有破裂處。
@£曇琵:飛位鋼絲繩,長短調正要適當,防止水平
j自箋要豫吊籠之輪對是否靈活好用。活動短道是否、
s@言筆;條提升吊籠的絞車、鋼絲繩均做詳細檢查。
(9)軸承采用潤滑脂時,每班注油一次。采用潤滑油時,油量要適當,用油標尺檢查。
(10)冷缸放風不得用其它物代替,各附件完整無損。
(11)填料箱下部放水孔不得堵死,確保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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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變形,伸縮之槽
第七節混凝土噴射機
第二百四十五條一般規定
(1)凡維修砼噴射機的維修工,必須熟悉噴射機的構造、性能和保養方法。
(2)維修工必須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以及班后匯報制度。
(3)噴射機的電器設備和橡套電纜等,都必須妥加保護,施工地點不得有滴水。
(4)噴射機在巷道一側的突出部分,離運行的礦車或電機車,須留有300毫米以上的距離。
(5)掘進上山或下山時,在噴射機的上方,必須打防護點柱,防止跑車傷人。
(6)要采取潮式噴漿并采取降塵措施,維修工也要有必備的防塵保護用品。
(7)維修工和噴射機司機密切協作,確保機器安全運轉。
(8)維修工也要熟悉噴射機的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百四十六條日常維修和檢修制度
(1)檢查供風、供水管路和輸料管路,有無漏風、漏水或堵塞現象。
(2)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有無漏電現象,接地要良好。
(3)檢查各閥門和壓力表是否靈活好用。并注意機器聲音和溫度是否有異常現象。
(4)檢查輸料管和噴槍的接頭是否牢固。輸料管磨損嚴重要及時更換,以防破裂造成傷人事故。
(5)要檢查減速箱的油位和油質情況,不得在缺油情況下運行。
(6)噴射前檢查料斗內有無遺留雜物,每次噴射結束后,用風吹洗機體內余料,清掃機體外部的積塵。
(7)轉子型噴射機,要注意轉體轉動方向,檢查結合板與旋轉體的間隙是否合乎要求。
(8)噴射作業后要拆卸出料彎頭,清掃橡膠結合板和旋轉體的粘合物,并拆卸座體清除積存座內的余灰。橡膠結合板厚度小于7毫米應更換。旋轉體厚度小于15毫米應更換。
第二百四十七條噴射機每月小修一次(在坑下),三個月至六個月進行一次中修,每年進行一次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