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工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作業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勞動防護用品。
2、必須認真做好開機前的各項檢查,補充足夠的燃油、液壓油、潤滑油和冷卻水,做好清潔和各聯接件的緊固工作,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下方可起動設備,并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作業。
3、作業時鏟斗回轉范圍5米內嚴禁站人,嚴禁從機上下人;行車時鏟斗和機頂上嚴禁坐人。
4、鏟斗裝料應從礦車尾部移向車箱,嚴禁鏟斗從駕駛室頂部通過;礦石堆放不得集中于車斗尾部,以免因偏重影響行車安全。
5、鏟裝設備與推土機不能在同一側面同時作業,因生產需要在同一側面的上一臺階進行推土作業時,應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并要有安全聯系措施(如專人指揮)。
6、鏟裝設備應有良好的信號裝置足夠的照明,設備起動前或改變作業方向前必須先鳴笛示意,經觀察安全后,才能進行操作。
7、在高于安全裝載高度的爆堆上進行鏟裝、挖作業時,必須有專人在現場指揮,應密切注視周圍環境和巖石松動情況,預防危石滾落傷及人或設備。
8、夜間作業時,作業區要有足夠的照明。
9、設備活動部位應經常檢查和加注潤滑油;進行檢修、保養和堅固工作時,必須在停機狀態下;舉升著的鏟斗與動臂下面嚴禁站人。
10、設備在運轉過程中,操作司機不得離開現場。
11、進行爆破作業或下班前,設備必須移到指定的安全地帶,將鏟斗平放于地。
12、設備在行駛過程中,不得高舉鏟斗,道路上有障礙物必須先清除;路經架空電力線下時,設備頂端離架空電力線不得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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