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使用的瓦斯檢查儀器進行全面檢查,各零部件是否齊全,不合格的瓦檢儀不準使用。
2、光學式瓦斯檢查儀,要檢查二氧化碳吸收管和水份吸收管內的藥物是否失效,已失效的要更換。粗讀數窗與精讀數窗內的刻畫、線條要清晰,粗讀數目鏡聚光好,儀器及氣球是否漏氣,電池是否符合要求。
3、電子式瓦斯檢查儀要檢查充電是否達到規定的電壓要求。
4、在與待測地點溫度相近(不大于10℃)的新鮮風流中,將瓦檢儀對零。
5、在待測地點,將連接進氣口的橡皮管伸到待測處,慢慢地捏吸氣球5-6次,使待測處的混合氣體進入瓦斯室。
6、按粗讀數電門按鈕,從目鏡中觀察原選擇對零黑線的移動位置,同時順時針轉動精讀數手輪,將原對零的黑線退到整數位置,并讀取該數,然后按下精讀數電門按鈕,從精讀數窗中讀取小數,兩次讀數之和,即為該處的瓦斯濃度。
7、電子式瓦斯檢查儀打開電源,將瓦檢儀伸到待測地點,3秒鐘讀數。
8、二氧化碳檢測時,取掉瓦檢儀二氧化碳吸收管,混合氣體不經二氧化碳管進入瓦斯室按第5條和第6條的順序進行操作,讀數再減去該處的瓦斯濃度,即為該處二氧化碳濃度(精確讀數應再乘0.955)。
9、一測點測完后,按精讀數盤上的讀數反時針方向退到零,蓋粗讀數目鏡護罩,供下一測點繼續使用。
10、必須執行巡回檢查制度,每一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不準空班漏檢。檢查結果記錄在瓦斯記錄牌和手簿上,并告訴作業人員。出井后將檢查結果填在瓦斯記錄簿上,及時送礦長審閱。
11、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及時處理現場問題,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12、攜帶儀器下井應正確佩戴,防止碰撞,并定期將儀器送有關部門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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