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機駕駛員除應嚴格遵守《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和有關規定外,還應嚴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例行保養規范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對工作屬具進行嚴格檢查。
2、行駛中應做到:
(1)保持溫度:起步時,發動機水溫不得低于50℃,運行中溫度保持80℃-90℃,不得立即提高車速,應使各部運動機件、潤滑油料有必要的升溫時間。
(2)行駛時,鏟斗應距離地面40cm。
(3)避免急加速、急轉彎、急剎車。
(4)道路不好或雨后易滑的路面上,避免高速行駛。
(5)下坡向后行駛,要利用發動機控制速度,減速慢行,不許換檔,必要時用腳制動器控制速度。
3、作業時應做到:
(1)取貨前,車體前后成直線,支正交靠近貨堆,同時把鏟斗平行接觸地面,然后進行取貨。
(2)取貨要根據貨物的阻力,選用適當的速度,鏟斗插入貨堆后,提升懸臂,同時反鏟斗向后收,車體繼續前進。
4、鏟斗在作業時應遵守“八不準”:
(1)不準用高速檔取貨。
(2)不準邊轉向,邊取貨。
(3)不準邊行車,邊提升。
(4)不準升高鏟斗行駛。
(5)不準在斜坡上面橫向行駛。
(6)不準鏟斗偏重行駛。
(7)不準在升起鏟斗下面鉆人或進行檢修。
(8)不準在岸邊直接鏟運船上的貨物。
5、作業后應做到:
(1)作業完畢,應將鏟斗平放地面,并檢查、維護車輛各部。
(2)將換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3)較長時間停放,應緩慢活動升降機物和翻動鏟斗2-3次,以降低液壓裝置內的殘余壓力。
(4)安裝好車體前后安全接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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