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 氧氣瓶必須按國家規定的顏色標志進行涂色(瓶身為蘭色白字)。
2. 氧氣瓶嘴及瓶身不許沾污油脂。并不準用可燃物質做密封填料。
3. 氧氣瓶嘴零件。不準用黑色金屬制做。
4. 氧氣瓶必須要有兩個防震圈和旋緊安全帽。
5. 氧氣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使用:
①氧氣瓶顏色不符合規定者。
②瓶身有裂紋和被壓傷者。
③水壓期試驗已超壓者。
④瓶嘴有缺陷者。
⑤有報廢標志者。
二〉氧氣瓶的使用
1. 氧氣瓶內壓力不準用完,必須保留0。1-0。2Mpa的剩余壓力。
2. 開、關氧氣瓶時,手和工具不準有油脂。
3. 氧氣瓶除有特殊需要外,必須裝上減壓閥。
4. 氧氣瓶嘴或減壓器發生凍結時,須用開水或用低壓蒸汽解凍,嚴禁用火焰加熱或鐵器敲擊氧氣瓶。
5. 氧氣瓶和減壓器,不許沾有油脂,檢查氧氣瓶嘴是否泄漏時,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試驗。
6. 氧氣瓶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不準任意亂拆,須送回氧氣站處理。
7. 氧氣嘴接頭和減壓器接頭,不準用可燃物質做墊和涂油,必須采用無油的鋼紙墊。
8. 氧氣瓶在使用時,放置地點,應符合下要求:
①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曬的地方。
②不要放在容易跌落和容易受到外來撞擊的地方。
③氧氣瓶放在熱輻射的地方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三〉氧氣瓶的儲存
1. 氧氣瓶庫內不準用火爐取暖,溫度一般不許超過40℃。
2. 氧氣瓶存放必須直立放置整齊,遠離熱源,并設立欄桿和支架固定。
3. 存放點周圍10米以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動用明火。
4. 庫房內應配置消火器,砂箱等消防工具。
5. 庫房內的照明裝置,應采取防爆式,開關應設在外面。
四〉氧氣瓶的運輸
1. 氧氣瓶在運輸時,必須配帶防震圈和瓶帽,并在車上固定牢固。
2. 必須輕裝輕卸,防止撞擊,嚴禁用拋、滾、滑的裝卸方法。
3. 禁止把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易燃品、油脂及帶有油污的物品放在一起,并不得同車運輸。
4. 非裝卸和押運人員不準乘座,并不準在氧氣瓶車上吸煙。
5. 用汽車運輸時,其裝箱高度不準超過車箱。
6. 各單位取送氧氣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總廠安全部門考核合格后發證,方許操作,不許代替。
7. 嚴禁用天車吊運氧氣瓶。
8. 現場使用的氧氣筐必須整齊擺放在瓶架上,不許亂扔。
9. 用膠輪推車運送氧氣時,瓶帽應放在人推拉的一邊,嚴禁瓶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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