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合理使用,防止因盲目操作而發(fā)生事故,應嚴格遵守以下制度:
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須持有質監(jiān)部門發(fā)放的安全操作許可證方可上崗,非持證人員不得操作壓力容器。
2、實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關鍵的操作裝置上掛牌,牌上要有明顯的標記或文字說明裝置的操作程序與狀態(tài),包括閥門的開關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項。
3、容器運行前應檢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壓力表、安全閥、溫度計、液位計等)是否處在完好狀態(tài),經確認完好后,方可開機。
4、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按容器使用的工藝條件進行操作,防止過載。
5、容器運行過程中,應時常檢查溫度、壓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規(guī)定范圍內,并嚴格按工藝條件控制,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在容器使用過程中,還應注意檢查容器連接部位有無泄漏,滲漏現(xiàn)象,以及與其相連的管道有無震動、磨損,如生產上述現(xiàn)象,須及時修理并上報。
7、壓力容器每次使用后,應做好運行記錄,包括設備運行時間、運行狀態(tài),如有檢修,則應做好檢修記錄,包括檢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壓力容器須定期由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并將校驗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