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火前檢查鍋爐附件是否完好正常,水位必須有刻度上,不能低于或高于危險紅線。
二、升壓時,要做到逐步升溫,壓力升到196~294KPA(2-3公斤/米),排污1-2次,并按爐型規定,保持正常工作壓力。
三、送氣要緩慢,開總氣伐時,先開半轉,然后逐步開足,開足后再打回四分之一轉。
四、要勤添煤,做到合理節約。加煤時要警惕易爆物混入爐內。
五、辦好交接班工作做到四個正常:①壓力;②水位;③附件;④爐內火焰、灰渣。
六、定期試檢各種保險閥門,定期檢查各附件及壓力表的靈敏度和正確性。
七、遇有特殊情況,如漏水及附件失靈等,應立即采取停爐、熄火,同時必須轉告主管部門,共同采取措施。
八、鍋爐應定期保養、測試和檢修,操作發現不正常應及時反映,不允許鍋爐帶病違章運行,不得強迫冷卻。
九、鍋爐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ㄒ唬┢麎貉杆偕撸^允許范圍,雖經采取關閉煤道擋板,停止加煤等措施仍無效時。
(二)鍋爐漏水雖經采取措施,仍不能保持爐內正常水位時。
。ㄈ┙o水系統(包括停水)、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等其中之一項全部失效及安全時。
。ㄋ模t壁倒坍或鍋爐燒紅。
。ㄎ澹╁仩t元件損壞,嚴重威脅鍋爐和人身安全時。
。┓乐瑰仩t強迫冷卻,致使鍋爐收縮強烈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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