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有安全檢驗合格證,固定在電梯的醒目位置,在有效使用期內(電梯檢驗周期,每年一次)。
二、電梯管理部門必須對電梯的使用和運行安全負責。保證正常供電,要有排氣扇且運行正常,電梯間內設置電話報警且聯系暢通。樓層顯示器準確,電梯門未關閉好,電梯不能啟動。
三、電梯管理部門必須制定《乘梯須知》,并固定在電梯間內。使用人應當遵守電梯使用管理規定,并按標志操作。
四、使用電梯時,轎廂之負載不得超過其額定重量。
五、電梯機房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不得潮濕,并禁止煙火和放置雜物。
六、運行電梯時,乘員的手不準把住內門,腳禁止伸出內門空檔外面。
七、電梯運行前和運行中,轎廂內必須打開照明設備。
八、電梯在運行過程中不準任何人打開護門。如發現護門打開時,乘員應立即停車,將護門關好后,方可行車。運行時如發現不正常的聲音,應停車立即撥打維修電話,請有關部門進行檢修,未修復前,不準開動。
九、電梯檢測維修停用時,必須將電梯電源切斷,并在顯要位置擺放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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