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吊司機必須是正式汽車司機,除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外,并必須嚴格遵守卡車司機操作規程和交通規則。
2、出車前要檢查各種安全裝置、信號裝置是否齊全良好,輪胎氣壓是否充足,油、水是否加足。
3、裝物件前,必須先將支撐腳放好墊牢,將車身頂起,保持平衡。
4、吊裝鋒銳、拐角和精密物件時,必須墊好。
5、裝前應注意吊桿旋轉范圍內有無人員及障礙物,尤其是電線。禁止吊物從人和設備上通過,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6、遇到下列情況嚴禁吊運:
。1)指揮信號不明和亂指揮。
。2)超過起重設備和吊具負荷。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綁不牢。
(4)吊物上有人。
。5)埋在或凝結在地下的物件及帶電設備。
(6)閘和安全裝置失靈。
。7)光線黑暗看不清物件。
7、不準斜拉、斜吊和吊物行走,有楞刃的物件沒有措施不準吊。
8、在吊重物前,操作人員要正確估算吊物重量,確定吊桿仰角,以免角度錯誤,發生危險。
9、起吊時,必須在物件離開地面后,再進行旋轉,不可先旋轉及拖動未離開地面的物件。
10、汽車在停止使用或行駛前,必須先將支撐腳收起來定好,吊桿放在支架上,吊鉤用鋼絲繩扣在保險桿的前掛鉤上。
11、掛鉤指揮人員乘車要坐好抓牢,行駛中嚴禁爬上跳下。
12、嚴禁酒后駕駛,司機在操作中禁止吸煙、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