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場所應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若采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還必須接零保護。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結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嚴禁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
3、狹窄場所(鍋爐、金屬容器、地溝、管道內等)宜選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若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裝設在狹窄場所外面,工作時并應有人監護。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禁止使用塑料花線。
5、使用刃具的機具,應保持刃磨鋒利,完好無損,安裝正確,牢固可靠。
6、使用砂輪的機具,應檢查砂輪與接盤間的軟墊并安裝穩固,螺帽不得過緊,凡受潮、變形、裂紋、破碎、磕邊缺口或接觸過油、堿類的砂輪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將受潮的砂輪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濕地區或金屬構架、壓力容器、管道等導電良好的場所作業時,必須使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
8、非金屬殼體的電動機、電器,在存放和使用時不應受壓、受潮,并不得接觸汽油等溶劑。
9、作業前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外殼、手柄不出現裂縫、破損。
(2)電費軟線及插頭等完好無損,開關動作正常,保護接零連接正確牢固可靠。
(3)各部防護罩齊全牢固,電氣保護裝置可靠。
10、機具啟動后,應空載運轉,應檢查并確認機具聯動靈活無阻。作業時,加力應平穩,不得用力過猛。
11、嚴禁超載使用,作業中應注意音響及溫升,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在作業時間過長,機具溫升超過600C時,應停機,自然冷卻后再行作業。
12、作業中,不得用手觸摸刃具,模具和砂輪,發現其有磨鈍、破損情況時,應立即停機修整或更換,然后再繼續進行作業。
13、機具轉動時,不得撒手不管。
14、使用沖擊電鉆或電錘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時應掌握電鉆或電錘手柄,打孔時先將鉆頭抵在工作表面,然后開支,用力適度,避免晃動,轉速若急劇下降,應減少用力,防止電機過載,嚴禁用木杠加壓。
(2)鉆孔時,應注意避開混凝土中的鋼筋。
(3)電鉆和電錘為40%斷續工作制,不得長時間連續使用。
(4)作業孔徑在25mm以上時,應有穩固的作業平臺,周圍應設護欄。
15、使用角向磨光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砂輪應選用增強纖維樹脂型,其安全線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電纜與插頭應具有加強絕緣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換。
(2)磨削作業時,應使砂輪與工作表面保持150~300的傾斜位置;切削作業時,砂輪不得傾斜,并不得橫向擺動。
16、使用拉鉚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被鉚接物體上的鉚釘應與鉚釘滑配合,并不得過盈時太大。
(2)鉚接時,當鉚釘軸未拉斷時,可重復扣動扳機,直到拉斷為止,不得強行扭斷或撬斷。
(3)作業中,接鉚頭子或釘帽若有松動,應立即擰緊。
17、使用瓷片切割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時應防止雜物,泥塵混入電動機內,并應隨時觀察機殼溫度,當機殼溫度過高及產生炭刷火花時,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2)切割過程中用力應均勻適當,推進力片時不得用力過猛。當發生刀片卡死進,應立即停機,慢慢退出刀片,應在重新對正后方可再切割。
上一篇:電動葫蘆安全環保作業操作規程
下一篇:叉車安全環保作業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