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器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壓力、溫度條件使用,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下運行,變動壓力、溫度指標,報請領導批準,方可變動。
2、加強容器和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面要經常噴刷保持油漆完整。
3、生產技術部對容器的使用、維護、檢查和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
4、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對主要受壓元件進行任何的修理和緊固工作。
5、壓力容器配備的安全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并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可靠,發現不正常現象及時處理。
6、壓力容器發生異常現象,如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受壓件發生鼓泡、變形、裂紋、泄露等缺陷;安全附件失效;緊固體破壞不能安全運行,操作者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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