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日常例行保養,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作好記錄。
1.2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作業。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的專業技術及技能培訓。
2.2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包括:電動葫蘆的技術參數、位限、工作原理及其最大安全起重重量,電動葫蘆常見事故的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響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
3.2檢查電動葫蘆接電是否符合電動葫蘆的橫向運行要求,是否符合常規接電的要求。
3.3檢查電動葫蘆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是否牢固。
3.4吊裝物品前先空載運行,檢查判斷電動葫蘆工作是否正常。
3.5檢查電動葫蘆配件包括鋼絲繩、鏈條等有無斷絲、滑絲等現象出現。
3.6吊裝區域內應無障礙物。
3.7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8 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器部分,吊鉤、限位器等應完整良好,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3.9 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安全操作規程
4.1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運轉。
4.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露天作業應設置防雨棚。
4.3嚴禁超載起吊,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4.4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物或更換制動環。
4.5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使,行使中嚴禁突然減速或加速。
4.6安裝調試和維護時,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數,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4.7開動前,應先發出音響信號指示,重物提升或下降操作應平穩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過快,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4.8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4.9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墊,接通電源后應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作業,上下操作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4.10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嚴禁歪拉斜吊。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米高,工作間隙嚴禁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4.11嚴禁重物的吊運路線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米以上。
4.12電動葫蘆作業中發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施工。
4.13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4.14作業完畢后,應停放在規定的位置,吊鉤升起,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并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作室門窗。
5、其他注意事項
5.1對電動葫蘆應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5.2電動葫蘆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5.3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5.4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