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裝屬于特種作業,起重工是特種作業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勞動局考試合格后, 取得合格證,方能上崗作業。
2起重吊裝作業時,應用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所用于手勢信號,音信號、旗語信號等起重吊運指揮語言,都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統一標準。
3起重機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維修,安全保護設施必須齊全好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具。
4 參加起重吊裝作業人員要明確分工,統一聽從指揮員的命令,嚴禁各行其事和多頭指揮。。
5 起重時做到心中有數,繩索、吊鉤等機具要符合安全規定,不許超負起吊,起吊20噸以上的物體或環境比較復雜時,要有專門起吊方案,經設備部、安全環保部批準后方可起吊,較重大的起吊方案必須經分管副總審批。
6 各式起重機、卷揚機、吊車應有考試合格的專業人員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亂動。
7 起吊物體時,應在物體上系好安全溜繩,防止吊件旋轉和搖擺。
8 遇有大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或夜間照明不足。看不清楚指揮信號時,不許進行吊裝作業。
9禁止使用起重設備吊埋在地下或不明重量的物體,起吊作業必須進行試吊,檢查機具是否符安全要求,嚴禁機具超符合作業。
10起吊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和任何無關車輛進入,特別危險的區域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起吊物件的下方嚴禁站人,起吊的物體不許較長時間停在空,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1.受力的繩索附近嚴禁停留和通行。使用開門滑輪時,應將開門鐵環扣緊固,以防繩索跑出傷人。
12 使用鏈式起重機時,拉鏈人應躲開事物并不得站在起重物上操作。
13.設備吊裝就位前,必須檢查設備基礎。如基礎尺寸不符合后或質量有2問題嚴禁起吊。
14起重吊裝時,所有繩索不許栓綁在生產用設備上或管線上,且不得穿過交通要道及高壓電氣設備.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作業。
15拖拉繩越馬路.沿路高度.不得高于100mm,架空時不得低于7米,以免妨礙交通,在馬路上起吊重物時,應在馬路口兩端掛上“禁止通行”標志牌
16 鋼絲繩與輸電線距離220伏到10千伏為二米以上,10千伏特以上要保持4米以上,并不準與電焊軟線、地線絞混在一起,必要時要采取防護措施,以防觸電。
17 起吊較大的物件時,設備部、安全環保部要會同起重員、指揮人員、技術人員一起對繩扣、索具、錨坑、滑輪、拉繩等全面檢查,合格后方準起吊。
18 起重作業的錨點設置和施工,是保證起重作業安全的重點。因此,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設置和施工。
19 起吊過程中,起重物體上和重物下嚴禁站人,并不準在吊壁下逗留或通行。
20 吊裝大型設備時,必須在四周劃定禁區,設置明顯的標志,并派專人監護,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1 在公司內通道或消防道路上進行起重作業時,必須事先通知安全環保部,經允許后,方可作業。
22 夜間在通道上進行起重作業,必須在道路兩端設紅燈及標志牌。
23起吊場所的所有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二米以上的高處作業人員系好安中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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