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運行中安全問題有3點:
1·真正解決思想問題。這一點最難做到,不是靠學習安規或其它規程制度能完全做到的。而是要靠領導能真正熟悉運行工作,掌握運行人員的思想動態。這一點包括運行人員對自己工作的職責的理解,安全意識的程度,和工作以外的一些思想情緒波動和顧慮。如果一個運行人員被太多工作外的煩心事和瑣事所困惑,而領導不能及時發覺并加以排解,是不可能讓他安心與安全生產的。
2·技術素質的提高。電力安全是和技術緊密相連的,沒有過硬的技術,就別指望能確保安全得完成工作。
3·各項制度的制定一定要切合實際,并且要得到貫徹落實。現行的安全制度不是少了,不是不全面,而是過于繁瑣,使得一些規程的執行流與形式,而真正起作用的規程制度反而得不到重點落實。畢竟,人的精力和智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個操作任務下來,要履行的制度和手續過多必然會影響操作時間,對一部分心急的同志,也很難讓他完全按歩就班的執行,這樣一來,會在關鍵手續中出現錯漏的情況。不如集中重點把落實安規的有關規定徹底執行正確。
我們這里相關規定一大堆,并且如操作票填寫上也經常變更規定,往往一個新的要求大家還沒徹底掌握,更新的或是“返古”的規定又出來的,其實這些規定還是“萬變不離其宗”的。個人認為能把安規學孰,用熟,認真執行兩票三制,就足夠確保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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