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第一部管理法規7月1日正式實施
2009-07-03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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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日起,水利部《海河獨流減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繼長江、珠江河口之后的第三部河口管理法規,也是海河流域的第一部流域性法規,為下游河口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次出臺的辦法共分27條,對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管理范圍、開發建設項目的管理以及河口整治與建設等均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如,今后在三河口管理范圍內,在堤防和護堤上建房、開渠、打井、集市貿易等活動將被禁止;在河口灘地和灘涂上修建廠房、采砂取土、開采地下資源等活動,則必須報經海河水利委員會或天津市水務局批準。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海河、獨流減河、永定新河的入海河口(以下簡稱三河口),是海河流域最重要的3個入海河口,承擔著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薊運河洪水和天津市區澇水的入海宣泄。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海河流域的多年連續干旱,京津冀為代表的海河流域各省市用水量大幅增加,河道斷流、河口淤積、地面沉降等問題日趨嚴重。
同時,近20年來,三河口的治理開發中管理體制不順,開發建設與河口治理保護的矛盾突出,港航、海洋、大小企業等各方面亂圍亂占河口的現象十分普遍,河口的泄洪能力不斷下降。自然和人為兩方面因素,對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區的防洪安全,以及三河口地區的協調發展產生了嚴重不利影響。(記者孫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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