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標準委暫緩實施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標準后,電動自行車國標修訂加快了步伐。1月13日,記者從中國自行車協會獲悉,該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正就電動自行車國標的修訂征求意見和建議,預計春節后將形成征求意見稿提交國家標準委。據透露,新國標修訂的核心問題是重新界定電動自行車概念,可能弱化腳踏騎行功能,將電動自行車定義為“低速特性的電動兩輪車”。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電動自行車國標修訂將遵循四大原則:符合安全、環保和節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為電動自行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留有空間;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安全與權益;廣泛聽取并充分尊重社會各方意見。
電動自行車國標將在哪些方面作出修訂?據參與討論的企業代表透露,目前企業和協會取得的最大共識是,電動自行車概念應該重新定義。
綠源集團董事長倪捷認為,過于強調自行車要素,即腳踏功能,實際上與市場需求相沖突。他建議,新國標可以參照歐洲標準,將電動自行車分為兩類,一是輕便運動的腳踏型,電力驅動為主,腳蹬可以減少電池消耗甚至增加電池能量儲備;二是沒有腳踏板的電動自行車,電池會更重,續航里程更長,但仍保留低速特性,與高速特性的電動摩托車相區別。
參考自行車時速25公里的通用標準,倪捷認為,電動自行車的速度應該限定為低谷電壓時滿足時速25公里要求,峰值電壓時不超過32公里時速。為了確保安全,電動自行車同時應具備更強的制動性能。目前,主要電動自行車企業正在對全天候條件下的制動性能進行分組測試,以盡快提交試驗報告。
不過,電動自行車企業希望弱化腳踏功能的國標修訂,必然遭遇摩托車行業的激烈反對,因為速度較快,續航里程長的電動兩輪車,正是自行車、摩托車兩大行業拼搶的主要陣地。記者了解到,去年年底,天津市技術監督局標準處召開電動自行車國標修訂意見征詢會,對腳蹬、車重、車速三個關鍵點展開討論,初步達成的共識明確強調,基于電動自行車的屬性,應堅持并應該保留腳蹬并且具有騎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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