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計劃出臺《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等規定,擬對14萬輛“黃標車”實施“限時、限區域行駛”。作為環境保護的一項新舉措,這項政策希望“黃標車”因此逐漸退出市場。
多數公眾希望“黃標車”走得越快越好,而“不幸”擁有黃標車的單位或個人,自然是另一番心思了。
政策仍在醞釀之中
合肥市環保局有關人士表示,加強對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管,是今年環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中“黃標車”就是重點整治的對象,“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通稱,是指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目前行駛在市區的機動車大約有27萬輛,其中14萬輛是“黃標車”,一般車齡長、車況差、排放高、油耗大。盡管在數量上只占“半壁江山”,產生的污染卻達到95%,“今年內就有可能對‘黃標車’做出限行規定”。
“不過,具體如何執行目前還在醞釀之中。”這位人士稱,這項工作涉及面很廣,操作起來很復雜。
這樣做有失公允合肥市民孫利林認為,從節能減排的角度來看,這一做法值得擁護。但是一些“黃標車”之所以上路,也是生活所迫,不排除一些車主靠車吃飯,僅僅對“黃標車”實施限行有失公平。
“空氣污染不僅僅是‘黃標車’造成的,單單限行這一類車解決不了問題。一方面鼓勵購買機動車,一方面又對‘黃標車’限行。僅僅從路段和時間段來限制,對環境的改善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孫利林認為,只限“黃標車”不公平,按照常理,所有的車輛都要響應環保政策。比如說,“黃標車”要體檢,公務車也要輪休,甚至還可以引入購車要種樹補償等辦法,來彌補機動車造成的大氣污染問題。
光靠限行是不夠的
在省城從事貨車運輸的徐坤表示,“黃標車”主要集中于商用車中的小貨車和物流車。目前國家出臺政策鼓勵淘汰“黃標車”,以舊換新補貼的最高標準提高至1.8萬元,但是各地執行標準不一,而且即便補貼標準較高,很多車輛依然“到齡不退休”,說到底就是司機想省錢。
同時,很多司機還把一些到齡后的“黃標車”賣到縣城或農村,希望賺一筆錢。徐坤表示,合肥在市區對“黃標車”限行了,不準它進入主城區了,但是在其他地方照樣使用——污染還是存在的,只不過換了一個地方。所以,這種限行的環保舉措只是治標之策,并非治本之源。
增加補貼鼓勵報廢
“據我了解,廣州是最先對‘黃標車’開刀的城市”,私家車車主張捷表示,當時采取的措施很多,譬如罰款、擴大限行范圍,實行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等等。要想讓“黃標車”早早離開合肥城區,最現實的方法還是加大補貼,也就是說,要有利益上的驅動。
“黃標車”的車主肯定也在算經濟賬——是將車子賣給二手車市場劃算,還是換取政府的補貼劃算?張捷表示,如果政府想讓“黃標車”盡快離開城區,減少尾氣污染,不如加大補貼投入,通過利益驅動的杠桿讓現有的“黃標車”壽終正寢。當然,在鼓勵報廢的同時,也要把好上牌關,絕不允許新的“黃標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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