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全生產報訊 1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山西、安徽省四起特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指出安徽蘆嶺煤礦“5·13”事故等4起特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均為責任事故。目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已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已經移送司法機關。
《通報》附有山西、安徽兩省人民政府對事故所作的檢查報告(全文見本報今日二版)。
這四起事故分別是:2003年5月13日,安徽省淮北礦業(集團)公司蘆嶺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6名礦工遇難;8月11日,山西省大同市杏兒溝煤礦瓦斯爆炸事故,43人死亡;8月14日,陽泉煤業(集團)公司三礦瓦斯爆炸事故,28人死亡;8月18日,左權縣河南村煤礦瓦斯爆炸事故,27人死亡。
為深刻吸取教訓,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務院辦公廳提出如下要求: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煤礦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大局。目前,煤炭銷售市場好轉,價格持續上漲,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從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把發展生產建立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之上。
二、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加強煤礦安全生產保障機制建設作為實現煤礦長治久安的重要內容,健全法制,完善機制,促進煤礦安全生產。一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加大安全投入;三是健全煤礦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四是進一步搞好煤礦安全評估。
三、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各地區要繼續依法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嚴防死灰復燃。要對照《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對所有煤礦逐個進行審核,凡有一項沒有達到基本條件的,一律停產整頓。四、加大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力度。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必要的管理人員,把煤礦安全生產作為安全管理的重點,進一步加強對煤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促。(《中國安全生產報》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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