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九月八日電(張墨)今天晚些時分,山西省府就發生在呂梁市中陽縣枝柯鎮煤礦二坑口的礦難作出處理,沒收枝柯鎮煤礦非法所得和開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設備,處以二百萬元罰款并吊銷所有執照。對礦主罰款十五萬元并追究刑事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據了解,呂梁市中陽縣枝柯鎮煤礦特大瓦斯事故是今年以來山西發生的第七起死亡人數超過十人的礦井事故,也是呂梁市今年以來發生的第二起大的事故。
這起事故引起了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曾相繼作出重要批示,有關領導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事故現場分別有五個救護小隊七十多人到井下搜救。
經調查,九月六日中午十一時二十分,呂梁市中陽縣枝柯鎮煤礦二坑井下發生特大瓦斯事故,當班二十六名礦工中七人脫險,十七人死亡,兩人受傷。傷者已被送往太鋼醫院救治,目前情況穩定。
對這起特大事故,山西省府今天發布明傳電報,提出八條意見措施。要求各級政府迅速組織力量,對本行政區內的煤礦全面徹底清查,對非法煤礦要嚴厲打擊,堅決關閉,各市縣政府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對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礦井實行停產整頓,依法關閉非法礦井。到今年年底前,凡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一律依法予以關閉,以確保山西省煤炭安全生產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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