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
在全國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現場會上的講話
(2006年6月22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繼去年淮南現場會以后,經國務院同意召開的又一次專門研究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的高規格會議。國務院對這次會議非常重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同志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進一步闡述了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對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和做好當前煤礦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建敏同志重要講話對我們做好下一步的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工作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務必認真學習領會和堅決貫徹落實。
下面,我簡要回顧去年以來煤礦瓦斯治理所開展的相關工作,并就如何貫徹這次現場會精神、加大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力度、深化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講幾點意見。
一、狠抓落實、扎實工作,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
去年以來,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廣大煤礦企業,按照國務院第81次常務會議、全國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淮南)現場會的部署,積極推進煤礦瓦斯集中整治七項措施的落實,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圍繞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重點抓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積極協調配合,安全督導工作全面有序開展。我們積極與45戶重點監控國有重點煤礦企業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配合地方政府組建了安全督導組,并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督導工作。據統計,2005年各主要產煤省(區、市)派出的督導組對2296處高瓦斯礦井進行了督導檢查、覆蓋率達到100%。今年以來,河南、湖南、貴州等省結合本地實際,主動延長督導時間,又繼續組織對重點煤礦企業開展安全督導。
(二)精心組織指導,安全技術“會診”取得豐碩成果。去年4月初,我們即啟動了安全專家技術"會診"工作,研究制定了專家"會診"的方案,并會同有關部委,從全國30多家煤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煤礦企業抽調91名專家、組成了11個專家組,對瓦斯災害嚴重的礦井進行安全技術“會診”。此項工作受到了地方政府和煤礦企業的普遍歡迎,在完成對45戶重點監控企業“會診”的基礎上,又應地方政府和企業的主動要求,對內蒙古大雁煤業集團公司等9家煤礦企業進行“會診”。經過三個多月的辛勤勞動,完成了對54個重點煤礦企業、462個瓦斯災害嚴重煤礦的安全技術“會診”工作,提出了5711項整改措施、100多項科技攻關項目,并撰寫了具有較高參考價值、近百萬字的“會診”報告。今年4月份,我們根據專家“會診”的結果和去年項目進展情況,進一步研究提出了完善礦井瓦斯抽采系統、擴大抽放能力和加強保護層采前預抽、提高瓦斯抽放率等項目建議。
(三)抓好典型示范,監測監控系統裝備和聯網工作全面推進。去年6月份,我們會同信息產業部召開了全國煤礦推廣數字化瓦斯遠程監控系統電視電話會議,推廣了山西省煤炭工業局、河南省沙河市安全監控系統聯網等典型經驗。一年來,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加強對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及聯網使用情況的監察,并通過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各地抓好工作。截止2006年4月底,全國5227處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的煤礦全部裝備了安全監控系統,裝備率達到100%;8143處低瓦斯礦井裝備了安全監控系統,裝備率已達到48.7%。67個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已全部實現局內聯網;147個產煤縣(市、區)開展了聯網工作,聯網礦井共有5789處、占鄉鎮煤礦礦井總數的30%;山西、黑龍江、安徽、河南、重慶、四川等6省(市)開展了全省(市)聯網工作。
(四)嚴格監察執法,“先抽后采”進一步得到落實。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把國有煤礦瓦斯治理作為安全監察工作的重點,在地方煤礦安全監管機構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的基礎上,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和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實施重點監察,特別是對應抽未抽或先抽后采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礦井,嚴格依法實施停產整頓,促使國有重點煤礦加大瓦斯抽放力度、抽放總量穩步增長。目前,在國有重點煤礦286處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開展瓦斯抽放的有264對、占92.3%,比2004年底增加43對、提高了19.5%。據統計,1~5月份,累計抽放瓦斯9.76億立方米,利用2.32億立方米、利用率23.9%(其中民用2.07億立方米、發電0.25億立方米);預計全年瓦斯抽放量可達24億立方米。
此外,我們還研究制定了國務院《特別規定》的相關配套規章,下發了《關于制定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三年規劃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裝備聯網和維護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范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干意見》、《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資質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和《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探索了煤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并正在發揮積極作用。
由于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依靠地方各級政府、各級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等相關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廣大煤礦企業的共同努力,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的成效正在逐步顯現。今年以來全國煤礦安全生產繼續保持了總體穩定的態勢,1~5月份與去年同期比(調度統計數),事故起數減少192起、死亡人數減少616人,分別下降14.6%和25.9%;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減少8起、死亡人數減少384人,分別下降34.8%和56.3%;百萬噸死亡率2.207,同比減少0.871、下降28.3%。
但是,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重特大瓦斯事故多發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的解決,決不能輕言好轉。突出表現在:一是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多發,今年1~5月份共發生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6起、死亡82人,分別占特大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4.5%和44.6%。二是基建與技改礦井瓦斯事故多發,今年1~5月份發生的15起特大事故,有5起是發生在基建、技改礦井中的瓦斯事故,占特大事故總數的33.3%。三是低瓦斯礦井事故多發,2005年的40起特大瓦斯事故,有18起發生在低瓦斯礦井中,占特大瓦斯事故的45%。上述情況反映出,一些礦井先抽后采和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基建礦井地質勘探程度不夠且存在違法違規建設和施工現象,一些低瓦斯礦井通風瓦斯管理混亂,一些已安裝監測監控系統的礦井存在“不管用、不會用、不想用”等問題。這些都是特大瓦斯事故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加大力度,把瓦斯治理工作繼續抓細、抓實、抓好。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繼續推進瓦斯治理攻堅戰的深入開展
為貫徹落實建敏同志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化瓦斯治理工作,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時提出、國務院確定的“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較大幅度下降”目標,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強對重點礦井的重點監察。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繼續對45戶重點監控煤礦企業實施重點監察;各區域監察分局也要按照《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開展對煤與瓦斯突出等六類礦井(即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有瓦斯動力現象的礦井,有高瓦斯區域的低瓦斯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采用放頂煤開采法開采的礦井)的重點監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高瓦斯抽采水平,我們正在抓緊組織制定《煤礦瓦斯抽采標準》,對煤礦先抽后采作出具體的規定,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嚴格按標準監察執法,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礦井,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要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監督檢查,凡發現“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不落實、礦井通風、瓦斯抽放、監測監控等系統不完善的,要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整頓仍不合格的,吊銷證照。
(二)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監察工作。針對去年底、今年初基建礦井事故多發的問題,近日五部委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建設項目核準、審批的程序,明確了業主、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責任,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落實《通知》要求,進一步嚴格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特別是對勘查地質報告達不到規范要求、瓦斯地質資料不清的項目,不得對其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對項目安全專篇中瓦斯災害防治措施編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過設計審查;對項目施工、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要責令停止施工;凡是項目建成后未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不得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加強煤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煤礦企業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也是瓦斯治理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貫徹國家七部委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和改進安全技術管理、加強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費用;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對“三項崗位人員”(即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要求;嚴格勞動用工管理,科學核定井下定員;認真執行《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企業全年安排工作天數不得超過330天,為合理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的休息和礦井檢修工作創造條件;大力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活動。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依法履行監管監察執法職責的同時,要努力為企業搞好服務,幫助指導煤礦企業規范制度、科學管理、采用先進技術,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實現煤礦企業的本質安全。
(四)加大對事故的責任追究力度。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轄區內煤礦發生的事故,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凡是死灰復燃、非法開采、超層越界、亂采濫挖、邊建設邊生產、假整合真生產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而導致發生的各類事故,要從嚴查處。目前,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開展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各地、各部門把事故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五)加強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檢查指導。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督促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履行對本地區煤礦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職責,對存在瓦斯突出、自然發火、沖擊地壓、水害威脅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礦井,要指定專人跟蹤并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凡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預防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能力復核工作,嚴格執行生產能力核定標準,規范核定程序,落實核定單位和部門的職責。在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批準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結果前征求意見時,要把握事實、認真研究提出反饋意見;對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復審建議。要按照《特別規定》,依法查處煤礦超能力組織生產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要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監控系統的技術服務工作,鼓勵各地建立區域性安全監控系統技術服務機構,為中小型煤礦提供系統維修、調校服務,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真正發揮好監控系統的作用。
同志們,煤礦瓦斯治理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事關煤炭工業健康發展,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及構建和諧社會大局,希望有關單位按照這次會議的部署特別是建敏國務委員的重要講話要求,認真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將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推向深入,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發生,為完成"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的目標做出不懈的努力。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