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聯合海滄區工商局,查獲了海滄區今年最大一起液氨危險化學品案。執法人員在東孚鎮鳳山村發現10余噸液氨和20余噸氨水涉嫌無證生產和擅自儲存。
東孚工商所與國稅、地稅等部門聯合下鄉檢查時,在鳳山村的一簡易搭蓋廠房發現大量的危險化學品,執法人員立即聯系安全生產監督局進行聯合執法。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這片1000余平方米的廠房,堆放著大量用一些廢棄鋼瓶裝置的液氨,重量約10噸;同時還在廠房工人的宿舍以及生產車間發現20余噸散裝的氨水(含化學試劑)和稀釋氨水。當執法人員進入廠房,一股撲鼻的嗆味迎面撲來,現場沒有任何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周邊都是居民住房。
據安監局執法人員介紹,氨既是有毒氣體,又是一種可燃氣體,有刺激性和惡臭味的氣體,容易揮發,氨泄漏至大氣中,擴散到一定的范圍,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傷。這個廠房一旦發生爆炸或氨氣外泄,周圍的居民都將被殃及,其后果將不堪設想。
經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現場未發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當事人系湖北人士,是一名辭職的教化學的中學教師。當事人未采取有效防爆措施和消防措施,涉嫌無證生產液氨、擅自儲存危險化學品。目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和改正違法行為,并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對這些危險化學品進行暫扣,轉移至安全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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