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今冬明春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十二項工作措施。
交警總隊要求,如果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當地交警支隊要進行逐案評析,并將剖析、整改情況在30天內報省交警總隊。
11月15日至12月31日,交警部門將聯合安監、交通運輸部門,開展運輸企業集中整治,將對營運車輛安裝和使用GPS監控系統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督促運輸企業落實GPS監控平臺24小時值守監控制度。
交警總隊還要求各級交警針對雨霧冰雪惡劣天氣變化的情況,以高速公路、國省道及事故多發路段、多霧結冰路段為重點,嚴厲查處超速、疲勞駕駛、逆行、違法超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盡力減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及國省道路上的正面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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