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政府組織對全市6個區縣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
督查組深入林區,采取聽、看、訪的方法,重點督查各地森林防火工作中五方面情況:一是“兩項制度”推行完善情況;二是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事機構、編制、專職人員落實情況;三是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和撲火物資儲備情況;四是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及投入機制建立情況;五是災后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
督查結束后,下發了《督查工作通報》,通報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4條具體要求:
一是要加強領導,確保森林防火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區、縣和各鄉、鎮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森林林防火工作的建議意見,強化督促檢查,把森林防火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兩項制度。對照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推行兩項制度的要求,認真開展查漏補缺,合理調整專兼職巡山護林人員數量和布局,妥善解決巡山護林人員報酬,完善管理制度體系,加強管理,發揮實效。
三是強化管理,努力提高森林火災撲救隊伍戰斗能力。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森林火災撲救隊伍的管理,細化完善基層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加強隊伍演練和培訓,落實經費及時配齊基本撲火工具,提高隊伍整體戰斗力。
四是完善保障,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力度。各區、縣財政要根據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將森林防火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同時要拓寬投入渠道,建立穩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機制,彌補森林防火投入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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