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關口前移,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山西省安監局積極探索,提出了落實“五個責任體系”的基本思路,完善事故預防控制體系。
一是督促檢查各級政府健全完善行政首長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體系,全力推進政府領導責任制的落實。
二督促檢查各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健全完善部門負責人、內設機構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強力推進監管責任的落實。
三是督促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礦長、區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體系,強力推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四督促檢查強力推進群防群治和輿論監督相結合的預防控制體系的完善和落實。
五是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建立健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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