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最后一天,來自上海市食品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消息,讓“三聚氰胺”的字眼再次撥動了公眾的神經:一家位于上海的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產、銷售三聚氰胺超過國家標準的乳制品,被監管部門依法查處。(1月5日新民網)
那場大規模的全國性圍剿之后,曾經以為我們從此會遠離“三聚氰胺”這四個可怕的字眼了,不曾想,如今它仍是一個夢魘——行業亂局重新抬頭。業內專家王丁棉認為,一批當時處于生產與終端之間的中間領域的問題奶粉并沒有被給予足夠的監管;監管不力不但直接導致了陜西金橋和上海熊貓事件的發生,而且這令人對此次事態的范圍是否會進一步擴大抱有疑慮。
監管不力是上一輪三聚氰胺肆虐的深層原因,監管不力又直接導致這一輪勢態的抬頭,顯然是監管者沒有吸取足夠的教訓;而監管者為什么不吸取教訓,這個問題最值得討論。
教訓,放在這里說應有兩層含義:一是給社會造成的災難,一是責任者的受責之痛。三聚氰胺毒死了那么多孩子,令公眾談之色變;然而一些政府官員因監管失職被問責,好像并沒怎么令體制內的人色變,否則也不會有行業亂局的重新抬頭。為三聚氰胺連累的官員們,不是異地為官、而后曲線復出,就是風頭稍過便立馬重用,這種“問責”嚇得住誰?又有什么好“色變”的呢?
是的,奶商、經營者中有人坐牢,有人掉了腦袋,表面看,懲治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資本逐利不惜甘冒上斷頭臺的風險”的語境下,刑罰雖有不小的警示作用,但從來就不曾堵住過“逐利風險”的口子。臨沂水污染事件的企業責任者被重判,有關方面對公眾說,這“體現政府的環保決心”。然而話音未落便傳來一些地區有人繼續“挺而污染”的壞消息。可見,“政府的決心”有時很難與違法者的利欲熏心相匹敵。大規模圍剿之后,仍然有人“挺而三聚氰胺”,想必是同樣的道理吧。
在治理違法經營的問題上,懲治違法者屬于治標,“死后驗尸”;堵住監管漏洞的前置性手段才是治本。恰恰因為嚴于治標,疏于治本,才導致了三聚氰胺之類的問題頻發,以及今天的卷土重來。而體制內對失職官員問責上的愛護有加——演一場戲,打發打發輿論,則不僅是疏于治本,說得不好聽,令人懷疑的是有沒有治本的決心與誠意。那么今天三聚氰胺的卷土重來,絕對是對畸輕的行政問責的嚴厲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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