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昆明市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昆明市盤龍區明通小學“9·26”踩踏事故7名責任人被處分。(3月5日《信息時報》)
時隔半年之后,那場午休后的噩夢,終于等來了最新的說法,除了七名責任人被處分外,另外兩位相關責任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除此以外,一個更值得關注的信息是,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校園安全責任事故。一次責任的厘定,雖然不能實現對悲劇的救贖,倒也是對災難的深刻交代,而再來審視那場本可避免的災難來看,踩踏事故顯然不僅僅是一起安全責任事故,這并非災難情緒下的矯情,更深刻的反思,可能才是對悲劇最好的救贖。
不妨回到那令人沉重的現場中來,不得不追問的是,一塊充斥著危險的棉花墊是如何出現在樓梯口的?一塊棉花墊的翻倒又如何讓孩子們慌亂不堪?在事發現場,是否有老師在旁監護呢?當這些高概率的“偶然”,總是埋伏著這樣慘痛的必然,我們會痛心疾首地去重設種種不現實的“如果”,但所謂“如果有如果”,不過是無力的哀嘆和痛惜,在災難之后,真正有力的檢視,應是繼續重提這樣的反思:在踩踏災難發生之前,我們還踩踏過什么呢?
首先要反思的是,學校的安全管理是不是被踩踏了呢?應該沒有誰不知道“安全重于泰山”,也應該沒有誰沒聽說“安全問題無小事”,尤其是在一家以孩子為主體的小學里,安全更應該是校園管理的重中之重,它應是一所學校必須葆有的常態,而不是建立在幾個責任身上的裹挾。但是,當我們看到一塊足以致命的海綿墊出現在樓梯頭的轉角處,當我們看到因秩序維護缺失讓危險趁虛而入,安全管理之孱弱,也不是幾個責任人所能承受之重。于此,災難中的偶然與必然,似乎是不難想見的發生。
其次要反思的是,學校的安全教育又是不是被踩踏了呢?孩子的慌亂和無助,所映襯的正是學校安全教育的缺失。悲劇的發生,正是在于孩子們在逼仄的空間里,由于缺乏對整個空間的安全情況作出判斷的能力,更遑論應對危機的能力,就必然發生內耗而導致行動的無序。這種判斷和應對能力,顯然不會天生而來,它應該成為學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但是,很顯然,我們再次因為忽視甚至是罔顧,而錯失了安全教育所能創造的奇跡。
一個頗為諷刺的事實是,在濃烈的悲切與悸痛中,在熾烈的不安和焦灼中,一所光鮮至少曾經光鮮過的學校變得清晰。根據媒體的描述,這所小學創建于1955年,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是“云南省一級示范學校”、“云南省實驗學校”、“云南省優級甲等學校”。無意于去否定該校在基礎教育中所創造過的輝煌,但是,當去檢視曾對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踩踏”,這些曾經的榮譽會否是響亮的諷刺呢?
當然,當災難隱含著偶然和必然,這不僅僅是對一所學校的因忽視或罔顧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踩踏追問,同樣要被追問的,還有我們的教育主政者,在教育價值偏好上,是否因過于急功近利而踩踏了教育的本原呢?還有我們的家長,在望子成龍中,是否因偏執于成績的“卓越”而踩踏了育人的真諦呢?
于此而言,問責過后,一個更大的期待,還是在于校園安全格局的整體向好,這種向好不是建立在顫顫巍巍的幾個所謂責任人身上,而是在堅定的安全邏輯中,以及來自課堂內外的安全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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