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新聞網評論(特約評論員 熊沙沙)繼“7·23”“11·6”兩次體育館坍塌事故之后,11月16日發生的山西呂梁市永聚煤礦聯建樓重大火災事故已致26人死亡,11月20日發生的黑龍江肇州縣個體工商戶簡易板房火災和江蘇無錫一紡織廠火災分別造成7人死亡。
生命非正常消逝是死者的無辜,更是生者的悲痛。時至歲末,接二連三的災難卻比寒冬更刺骨戳心。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為何如此頻繁?一場場事故讓公眾感到悲憤的同時也引發深思。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管是否到位,在安全生產方面一直是“老生常談”。
禍患常積于忽微。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從每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的報道中,可以發現其實在事故發生前就已經有各種安全隱患,而部分企業因安全生產意識不足,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或管理不善等原因,對安全隱患置若罔聞,抱著僥幸心理拿生命和事故發生概率作賭注。然而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面對巨大的經濟損失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當事人無不捶胸頓足、追悔莫及。
安全是企業生產的基礎,是經濟效益的保證,更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安全生產工作是要實實在在做到位的工作,必須長抓長嚴,真抓真管。各行各業都必須時刻緊繃安全生產之“弦”,時刻保持警覺,強化安全生產理念,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管理規定,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做到“消惡于未萌,彌禍于未形”,確保不存在任何一個盲區,不忽視任何一個漏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在壓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的同時,還要強化落實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強化風險防控,嚴格監管執法,抓早抓小,不留死角,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與每個人的自身安全、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息息相關。各行各業的從業者都要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和素養,摒棄“看客”心態,樹立“主角”意識。從安全生產“要我參與”轉變為“我要盡責”,在各自崗位上盡安全生產應盡之責,維護好社會和企業的安全、維護好自身安全。
安全問題容不得絲毫的僥幸和疏忽,安全生產沒有局外人。“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從來就不是一句口號,唯有落實到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工作各環節中、落實到政府對各部門監管措施的嚴格執行中,才能守住安全生產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才能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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