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
今年春節期間,我國特大交通事故頻發。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介紹,1月7日至28日,全國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較去年春運同期分別上升100%、111%、121%。
消息表明,交通事故大幅攀升,主要的原因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如超速行駛、違章超車和超載等。其實,違反“交規”從來就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近年來我國每年愈10萬人死于車禍的實質是死于人禍,與其說“車禍猛于虎”,不如說“人禍猛于虎”。
按說,應遵守“交規”的道理沒誰不懂,血的教訓更觸目驚心,可違規現象何以仍如此普遍?答案,只能從人們執行“交規”的差距上去找。
必須正視,客觀上交通事故雖絕大多數禍起于違反“交規”行為,但違反“交規”行為卻絕大多數不會導致惡果。在此前提下,指望人們普遍自覺地循規蹈矩毫不現實,交管部門嚴格執法,壓縮違規僥幸空間才是關鍵。交管部門發現、懲治違章的主客觀疏漏程度,決定著人們寧肯鋌而走險、不愿被“交規”捆手縛腳的動力大小。因此,目前多得驚人的違章行為,必然意味著根本上還是源于“交規”落實不力。
這樣看,并非否定交管部門的工作,而是希望通過反省找出存在的問題和差距,以利對癥下藥。一方面是面向公眾的、持之以恒的、廣泛有力的宣傳教育,另一方面是交管部門的軟硬件改善,即提高交管隊伍的職業素質、能力和管理方式、手段的科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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