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12日電
如何看待人均GDP與安全事故高發
我國經濟發展正進入年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階段。國際有人認為,這個階段也正是安全生產事故高發期。而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劉鐵民認為:“事故高發期,只是說事故發生的概率較高,跟實際發生事故的頻率是兩回事兒。就像冬天是流腦高發期,但并不等于很多人一定會得流腦,關鍵要看我們怎么做。”
“礦難高峰不只出現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時期”,中國地質大學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羅云教授說:“比如1960年,全國就連續發生了3次百人以上的特重大事故,其中包括死亡人數達到684人的山西老白洞瓦斯爆炸事故;‘文革’時期也是安全事故成串。這些都不能用GDP理論來解釋!
2004年底,山西省出臺一項安全生產新規定:“煤礦事故死亡礦工的賠償金不得低于20萬元人民幣。”但劉鐵民不相信只靠高額賠償金就能解決問題:“提高賠償標準只是下策。提高賠付的目的在于迫使礦主在比較成本收益之后加大安全投入,改變‘買棺材比買藥便宜’的現狀,讓礦主從自身利益出發考慮避免發生礦難。但人命已經沒了,再怎么賠也是為時已晚。況且,在能源緊張的背景下,利潤的驅動足以讓僥幸心理無限膨脹。”
劉鐵民說,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工作重點要放在事前事中:“在英美等國,不是發生礦難之后才搞全行業停頓檢查之類的,而是日常檢查中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就嚴厲處罰礦主。要是真發生了礦難,安全監察部門反而不露面了,露面的是聯邦調查局,是公訴人!
羅云依據“漏洞理論”說明,以往的傷亡賠付過低只是眾多漏洞中的一個,現在即使略有改觀也不能決定全盤局勢。
賠償20萬元,能體現一個普通中國職工的生命價值嗎?北京達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總裁、中國勞動保護企業協會副會長李志憲博士說:“雖然將礦工生命與經濟成本并論看似冷酷,但如果算清經濟賬有助于維護生命,那就是必要且有效的。這涉及賠償計算方法。以當前中國工人的平均工資標準和生命壽險推算,一位普通職工至少可以為社會創造100萬元價值。100萬,這才是一個普通中國人生命的最低價格,而且還不算因失去親人而給家人帶來的精神損失!
我國安全生產還處于自然本能期
劉鐵民把安全生產分為4個時期———
、僮匀槐灸軙r期。這一時期大多缺少相關法律約束,企業關心安全生產主要是為了避免設備廠房的損害和利潤的流失,典型的口號是“生產要安全,安全為生產”。
②法制監督時期。這一時期的特征是:企業達到一定生產規模;對安全生產國家已制定一套專門法律;國家已有相當強大的安監隊伍,發現安全漏洞會對企業嚴厲處罰。
③企業自律時期。企業內部的規章比國家法律還嚴格,安全生產已內化為企業的需求。
、馨踩幕瘯r期。全社會都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基本道德,任何漠視職工生命和健康的行為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為大眾所譴責。
劉鐵民認為,我國目前剛剛跨進第二個時期的門檻:“雖然我們已經有了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但落實情況堪憂;雖然我們有了安全監察隊伍,但能否勝任還有待考量;雖然已經有自上而下的組織體系,但中央與地方的職權責任如何確認卻不明晰;雖然一次一次大檢查,但懂行的人不多,檢查流于形式……”
而李志憲則認為,由于安全生產在工作內容和方式上模糊不清,根本無法判斷發生的礦難哪些是因為主管官員沒有盡職而導致,哪些是客觀因素無法避免。不分青紅皂白“摘烏紗”,不僅不客觀,而且會促成消極情緒。
礦難治理陷入怪圈
加強監管,一直是人們的希望所在。1999年,國務院增設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由國家經貿委安全生產局負責的煤礦安全監察職能;2001年初,成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2003年兩會期間,國務院宣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副部級),同時在該局機關設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05年初,國務院又決定把國家安監局再升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但在社會公眾眼中,安監局更像“滅火隊”,而不是監管者。公眾經常看到的是:在礦難發生后,先是中央發指示要求全力搶險妥善處理后事,然后安監局領導帶隊到現場指揮搶險,接著是停產整頓或大檢查,最后是處理相關責任人。公眾很少能看到,安監局的日常安全監督工作是如何進行的。
來自山西的人大代表張奎對地方上的安全監察很了解。他的歸納是:“礦主和安監人員見了面都兄弟似地胸脯一拍:‘沒事兒,你放心!’然后雙方就喝酒去了,根本不下井!笔聦嵣,由于安監人才極其匱乏,很多人雖然做著這個工作但是其實什么都不懂!坝泻眯┑胤桨寻脖O隊伍當作下崗分流的招待所!睆埧鼘嵲拰嵳f。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任局長李毅中在做客新華網時說:“我講一句土話,搞安全生產要六親不認,要敢于嚴格要求,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當然還要廉潔執法!钡_云認為,如果一個職業要求六親不認,就很難有作為。羅云指出,行政力量的干預雖能“立竿見影”,但也最易反彈、最不治本,“比如對小煤窯的關停并轉,理論上說應該最有效。但實際上,卻是關不住也停不了———這就是行政力量的缺陷!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毛壽龍則認為:治標猛藥不斷,但治本良藥匱乏,礦難治理已然陷入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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