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渭南訊(記者冀曉菊)昨日,韓城“4·28”特大瓦斯爆炸責任事故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何宗發、郭宗文、羅佩才、賈林頂、韓永章被公開逮捕,其行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經查,西韓工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上峪口煤礦經省煤炭工業局批準,于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進行技改。其間,西韓公司總經理兼西韓上峪口煤礦法人代表郭宗文私自擴大技改范圍,將允許開采的11號煤層擴大到1號、2號、3號煤層,在未取得技改驗收的情況下,擅自進行生產,并在管理上以包代管,全權交給生產副礦長何宗發負責,讓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賈林頂及生產科長韓永章監督檢查該礦井的生產安全,公司生產科下派了駐礦技術員孫志剛監督新井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何宗發承包代管后,讓羅佩才負責新井3號煤層的安全,又任命金漢發為新井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兼新井技術員。生產中,使用無資質人員上崗,違章操作,尤其在4月19日,3號煤層打到實煤區發現有高瓦斯時,依然未能引起重視,仍一直令工人在井下冒險作業,從而導致“4·28”瓦斯爆炸事故,致當班32名礦工全部被困井下,經搶救,10人生還,2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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